※ 引述《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之銘言:
: ※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 一個女人是人,應該受到尊重沒錯
: : 但一個小孩也是人,也應該受到應有的尊重
: ^^^^^^^^^^^^^^
: 對我來說這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 包括後面的許多對"雙姓制度"的種種問題的討論,
: 我看到一個莫名其妙的解答,
: 就是,我必須姓我爸媽的姓,
: 而如果我是男的,我的小孩就從我爸跟我老婆的母姓,
: 而如果我是女的,我的小孩就從我媽跟我老公的父姓。
: 這樣就解決問題了嗎??
(看大家不和諧地討論地很熱絡,我身為這次開頭吵的人雖然沒時間吵但是頗快樂的。)
我對姓名被當作家族傳承的記號這種想法因為個人經驗非常感冒,
目前已經把自己出生時的名字丟了,姓,姑且當作一個傷疤留著當紀念。
以後要生的小孩,現在暫時決定要用苟且的雙性...中間那個名字放我的姓。
關於小孩的姓氏,坦白說,是我老公的想法;他是男女姓氏分別傳承的支持者,
但是現代社會還沒有很普遍地使用這種做法,為了避免給小孩製造麻煩,苟且用雙姓。
我呢?我覺得姓氏勉強只能當作家族一代的記號,
我養的小孩在有力氣走出家門餵飽自己以前,暫時可以標示成"我家養的"。
至於長大之後要自己出去獨立,
還是找到性別不明種族不明數量不明的生物出去組新的家庭,
請自己挑選新記號,如果他們很喜歡我的話,想要沿用我家的記號也可以,
反正我管不著。
這種做法,在我現在居住的國家,如果配合法律規定的婚姻制度,應該是合法的,
雖然不常見,但是只要結婚時新家庭的成員都去登記新的姓就好了。
之後也不容易對小孩製造問題,主要的麻煩是怎麼決定新家庭成員都同意的姓。
最簡單的兩種提議:一,跟雙姓/氏的做法差不多,融合部分的舊姓成為新姓。
至於要選哪些部分,要不要把媽媽的媽媽和爸爸的爸爸湊一起,隨便啦,
你喜歡哪些湊哪些,不能決定就跟西班牙人一樣,很多姓,百家姓。
二,學古人的做法,用職業和地名等等中立的名稱當新的姓氏,
也許會弄到一個城一半的人姓氏都差不多,那又如何呢?
這些人共通的地方很可能比沒怎麼見面的堂表兄弟姊妹都多啊。
我和另一半有詳談過這個話題,我的主要動機是因為大部分認都還是只用一個姓,
那麼全家人被用姓稱呼時,我自動被排除在外...
雖然目前為止都沒有甚麼了不起的問題,但是不爽就是不爽。
我其實也不特別想要他改姓,因為要取我們兩人同意的中間值,
勉強還是只能把兩個人都改成雙姓,仍然沒有解決問題,
何況我不喜歡自己的姓氏來源,並不想加在他身上。
結論:女性主義者結婚了好多麻煩好好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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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ever fights monsters should see to it that in the process he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when you look long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looks into you. --Nietz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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