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ventis (金吉拉) 提到:
> 雙姓法案,請B主委速速排入議程
> 何只是雙姓,連雙親全名都用上了
> (怕讓您感受性別歧視,因此不敢寫父母或是母父)
> 而且不分順序,無論是誰生的結果都一樣
> 就算小孩走失了,不用植入晶片也可以知道雙親的名字
> 而且可輕易推算出歷代祖先,省去製作族譜的困擾
> 此為重要的民生法案
原則上 小孩都是冠其父母(雙姓)名字的第一個字 (因為怕血統混亂)
如: 蕭吳至剛和周劉美美所生的小孩, 取名為: 蕭周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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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衷式雙姓制 名字永遠只有四個字
父系雙姓制 和現在單傳父姓 結果一樣! 都是傳承父姓!
只不過每個人的名字上 有同/加/補載母姓
讓小孩的姓名中 有一方代表爸爸那邊的姓氏 有一方代表媽媽的那方的姓氏
過去本來是: 吳小明 ---> 現在變成: 吳劉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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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一姓 和載雙姓 意義本來就不同
吳小明 和 吳劉小明 兩個名字意義同嗎?
男女兩方祖先姓氏的字義所帶來的思考模式一樣嗎?
英軍 和 英法聯軍 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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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冠父母雙姓本來就應該啊!
因為小孩和自己父母的血源關係最近!
而且 小孩的血統與基因 是"平等"來自父母兩家族喔!
(並沒有說 父親那麼傳比較多基因或血統)
因此 小孩載父母兩邊的代表姓氏 是很公平與自然的!
血統都是不斷稀釋的!!!
孔子第十代子孫 不及孔子血統千分之一
所以 載祖宗八代的姓 是沒多少實質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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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民族國家 如 西 葡 墨等國 從以前就是雙姓制
2001年 法國的小孩可以從父母雙姓 至於是父姓還是母姓排第一位
由夫妻決定, 若有爭議, 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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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只載父姓的結果 就會搞不清小孩是第幾任太太生的?
是前妻生的? 還是現任生的?
延伸出: 婚姻難題》父母只有一雙 老婆可以再娶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article?mid=200&prev=368&next=165&l=f&fid=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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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8.207 (06/05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