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eChang (T-Rex)》之銘言:
: 不過,在文中好像提到會對一般人造成多大多大的困擾
: 警察愈來愈喜歡找一般人小麻煩
: 這我到不認為,今天警察要搜索一般人是需要搜索票的
: 所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我認為要蒐證很困難啦)是無法申請到搜索票的
: 然後再依照比例原則(不確定是不是這個詞),
: 就算證據足夠,可大有可能因為罪行不大、警力不足,所以拒絕發搜索票
: 然後,就算被抓到,也大有可能因為罪行不大,法院人力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我們來看看在台灣的實際情況是什麼。
每年暑假都要來一次的夏潔專案,在出版品分級辦法開始實施以來只能說
愈來愈方便警方辦一般人小麻煩乃至大麻煩。
夏潔專案一向是針對租書業者而來的,而在出版品分級辦法開始實施,只
要書藉陳列不根據分級分區陳列就會受罰,而出版品的封面也應該有明顯
的限制級標示,於是警察進租書店只要詢問限制級專區在哪,就可以任意
把書下架帶回警局「調查」,然後再把業者傳喚至警局給予你所謂的「不
起訴處分」或者「緩起訴」,寫悔過書,填畫撥單捐款二萬元給一些社福
機構然後放回。
如果有不肯合作的業者,警方便強制拘留在警局「一天」也就是二十四小
時,讓他在警局過夜,然後以起訴為要脅迫使業者就範。
租書業者固然是商人,不過每一個租書店的店長也都僅僅只是混口飯吃的
一般人。他們天天要做生意,經不起任何官司,租書也賺不了多少錢,如
果堅持告下去也沒有這個能力和餘裕。
不是因為不起訴就不會造成困擾,台灣警方對市井小民所造成的困擾一向
都不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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