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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修法婚姻強暴也有罪 丈夫性侵妻子坐牢20年! 更新日期:2007/06/22 15:02 記者:記者貝月清/曼谷報導 泰國國會21日修正現有刑事法,通過泰國首項婚姻強姦法,若強姦妻子或 丈夫,將被判20年徒刑,這項法令給予女人和男人一樣的保護。以往泰國 法令中,男人強姦妻子是無罪的。 泰國媒體報導,泰國國會21日通過這項法令,在婚姻關係中的任一方性侵 害伴侶,即犯下性侵害罪,必須面臨20年的有期徒刑及最高罰金4萬銖,與 沒有婚姻關係的強暴犯受一樣的懲罰。 泰國舊法對強姦的定議是,一個人強姦一名不是他妻子的婦女,這意味者 男人強暴他的妻子無罪。新法修正了這個偏見,未給予女人和男人一樣的 保護。 新法令同時也擴大了強姦的含義,包括女性性侵犯者和同性戀強姦者。泰 國婦女權力保護協會主席蘇本斯里表示,經過婦權運動長期爭取,泰國現 在已邁向保護人權新紀元。 -- 這是一篇進步的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88.185
yesMonster:其實後遺症還是有 06/23 04:10
PRAM:那幹麻結婚 =_= , 不想履行婚姻義務就離婚啊 06/24 16:16
Herblay:什麼幹麻結婚 重點在哪裡你沒看見嗎? 06/24 16:46
manmade:哪國法律規定做愛為婚姻義務? 06/25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