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ic (低溫。 )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時間Sat Jul 7 13:53:58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引述《turnsongyy (施搭搭)》之銘言:
: : 我未來要不要結婚 要不要當家庭主婦不重要
: : 但結婚不等於買賣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 結婚若不是買賣女人的話
: 女人就不要向夫家"開價" 要聘金 餅錢 車子 房子 甚麼的
其他地方我不確定,不過在台南來說,
結婚時的聘金和
嫁妝是一起的,
如果要下聘那女生也就會在結婚時以嫁妝的方式把禮再還回去;
也有一種情況是兩方說好了沒有聘金也沒有嫁妝,
有的就是一些雙方父母餽贈新人的禮物。
至於為什麼要這樣看似沒必要的一來一往,當然是跟禮俗有關,
但就連這禮俗也都在自行進化中,
所以妳一直喊女人被當作商品嫁賣,才會被人家當作是你受過創傷心靈扭曲。
這樣你懂了嗎?
去把統計數字做出來看看,
賣女兒的事不會沒有,但雙姓制度能幫到這些人什麼?
妳的想法一開始就錯了,就好像有人胃痛你叫她去喝咳嗽糖漿一樣的荒謬,
妳覺得呢?
歐,btw,歡迎妳再補充妳的想法和表達意見。
: 不要娶買嫁賣女人!
: 免得被公婆 大小姑看不起!
女人真可憐,連被看不起都是她的錯!
: 女人自己更不要愛往夫家跑 丟著自己的父母不管
: 好好像男人一樣 懂得孝順她自己父母吧!
所以如果我男人想要孝順我父母,我也應該要把他趕回去,
狠狠地很有氣魄地手叉腰地站在門口說:「你的你管我的我管!滾!」
這樣嗎?
: ---
: 另外 補充一點
: 女人結婚時 請不要講: "希望夫家好好疼她" 這種好笑話!
: 要疼女兒 請女方父母自己親自好好疼她
: 請勿將她丟給夫家負責!!!
連這種話都不能講?連這種話都不能說歐?
你為什麼要把別人的善意曲解到這種程度呢?
這句話的意思,明明就不是一刀兩斷,
明明就不是說「你他媽的嫁出去了就給我滾,不要讓我再看到妳」;
而結婚在某一層面上是兩個家庭不可避免地疊合,程度再輕,
都有進入到對方家庭的意味,也都有增加了家人的意味,
他的親屬在法律上成為妳的姻親,妳的親屬亦然,
如同兒女去寄宿學校,父母跟學校說「請學校好好照顧他」,
這樣也叫做把他丟給學校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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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懇地,誠摯地,歡迎妳再補充妳的想法和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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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代裡,
最大的兵荒馬亂不過是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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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3.139.196
→ Aimable:甚麼叫聘金啊? 聘買女人的錢啦! 07/07 14:31
→ Aimable:連定義都搞不清 >__< 07/07 14:31
→ Aimable:從此被聘賣到夫家啦 07/07 14:32
→ Aimable:懂嗎? 07/07 14:36
推 reke:所以嫁妝是買男人的錢 從此買來一個老公?! 07/07 14:42
推 Pgic:......我連定義都搞不清楚 >__< 07/07 14:55
推 Aimable:問問老人家吧! 07/07 15:30
推 Pgic:瞎蜜?現在要回頭去垂詢傳統嗎?(大驚) 07/07 15:40
→ Pgic:閣下真是傳統現代轉換自如!!隨妳利用!!!(欽佩) 07/07 15:42
推 fotofolio:推文有笑點XD 07/07 16:19
推 reke:你是當這裡的人都沒問過老人家是吧? 07/07 16:23
→ reke:哪個老人家會說「我付聘金就是要把女人買來我家...」 07/07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