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ke (當不成孩子王)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
時間Mon Jul 16 22:15:19 2007
※ 引述《aloba (aloba)》之銘言:
: 那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 『男人在街上遛鳥,是否應該除罪化?』
: 若果有罪,則代表承認人必須尊重社會習俗,遮蔽身體某些部位。
: 接受這個前提,那麼就得承認當社會觀感改變前,上空的確有構成
: 非法行為的理由。如果無罪,那麼下次抓到暴露狂時,應該要有女
: 性團體申援才是。畢竟人應該有:『決定裸露的自由』。
: 而且上空合法,還有一個接下來的問題:
: 『露兩點的影像或媒體,是否應該對兒童開放?』
: 既然大街上逛街,都可以看到乳濤洶湧了,那麼是否也要跟著修改
: 十八禁的條件?
: 所以我覺得重點是『社會習俗』,畢竟習俗是所有法律的隱性基礎,
: 習俗改變前,所有人可以努力鼓吹上空,但不大可能合法;
: 習俗改變後,就算要立為非法,也會遭受到大眾的反對。
: 那麼要不要鼓吹這個風氣呢?
: 身為男人,我贊成。
: 當我還沒小孩之前。
把習俗跟法律這樣綁定是說不通的
很多情況下法律與習俗並不同調
就像現在法令規定小孩姓氏必須由父母書面約定跟誰姓
但是習俗上仍認定需跟父姓
相反的,習俗上 mp3 貼 blog 司空見慣
不過法律是可以把你抓去告到一屁股債
的確習俗上女性的乳房必須與下體綁定相提並論而男性的不用
但討論立法問題的時候應該要有更理性的思考方向
動不動訴諸習俗的話
在男女平等之前應該不要訂定任何男女平等的法條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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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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