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oba (aloba)》之銘言:
: 那暴君制訂法律,可不可以說成引導社會風俗?
: 誰有資格『引導社會』?
: 還是一句老話,社會風俗可以討論,但不是『用修法來引導』。
對了,「修法可引導社會風氣」可不是說「每一條法都可引導社會風氣」
也不是「每條法都是為了引導社會風氣」
更不是說「每條法引導的社會風氣都是對的」 :Q
那,現今有條訴求是引導社會風氣的法,到底是有什麼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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