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
時間Tue Jul 17 22:43:41 2007
※ 引述《aloba (aloba)》之銘言:
: ※ 引述《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之銘言:
: : 你是男人嗎?我是。
: : 我有乳房可以露,還是你以為只有A罩杯以上的乳房才是乳房?
: : 你知道男生也是會得乳癌的嗎?
: : 不是只有「部分男生」才是會得乳癌的喔!
: : 是「所有男生」都是會得乳癌的!
: : 這不是特例。 :)
: 唉,女生的乳房跟男生是一樣的嗎?
: 這邊我刪字時刪錯了,原文是:
: 『女人的乳房和男人的相同嗎?女人有陰唇可露,男人有嗎?』
: 男人沒乳房的確是假的,謝謝指證。
: 不過,男人的乳房本來就跟女人的不同,
: 功能,社會觀感,外觀...應該不需說明吧。
沒有人說完全一樣啊,
但是這些「不同之處」,
從哪一點,或哪些點,
可以「充份」推出「男性露胸合法,女性露胸不合法」是應該的?
: : 第一,「男生沒有乳房」是假命題。
: 同意。
: : 第二「法官判刑心證是否會一樣」也是一個開放問題,
: 這也同意,不過我可以舉簡單的一個例子:
: 女生被男生襲胸,被判定的案例不支凡幾。
: 男生被襲胸呢?
: 別談了,法律上觀於男性被性侵與猥褻,都有人宣稱是『空白』呢。
: (淺論對男性性權利的刑法保護-中國論文網)
: 這樣的例子,應該足以說明對於猥褻的定義,男性女性的胸部
: 是大不同的。既然在猥褻罪是大不同,我推論『公然猥褻罪』也是大不同,
: 所以這個問題,並沒有您說的那麼開放。
男生被襲胸,如果男性提出告訴,
我相信很少有法官可以不判刑的。
沒有案例,究竟是因為男性沒有提起告訴,
還是法官都不判女性有罪?
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
你的這個現象就仍不足以支持你的論點,不是嗎?
: : 你敢「斷言」所有法官的心證都不會一樣?
: : 你敢「斷言」沒有法官的心證會一樣?
: 如果我們都彼此要求『百分百的陳述』,那大家去參禪比較快。
: 我也引出出處了,現實上與判例中,男性女性胸部在猥褻罪中的角色
: 就是大不同,您真的不相信,法務部看看判例吧。
你可以找到男性起訴女性襲胸行為乃性騷擾,
但法院駁回的判例嗎?
: : 同樣的問題:
: : 人權與自由是普世價值,隱私是嗎?
: : 人權與自由是普世價值,光腳走路是嗎?
: : 人權與自由是普世價值,同性戀是嗎?
: : 你是透過什麼判準來判斷,
: : 上空可以這樣被質疑,
: : 而隱私、光腳走路、同性戀,則不能被相同地質疑?
: 同性戀質疑的人可多了。
: 隱私的界線也吵不完。
: : 還是,你覺得隱私、光腳走路、同性戀,也同樣可以被如此質疑?
: 光腳走路,這個社會早已接受數十年,沒啥可以質疑的。
: 其他兩者當然可以,質疑的人也很多。
: : 不支持修法是一回事,不支持女性應該擁有上空權是另一回事。
: : 在社會風俗受到改變以前,
: : 強制執行律法或制度或許會有執行不良的問題,
: : 但這是實然上的問題,並非應然上的問題,
: 不,我同時也質疑了,誰有權力去指導風俗?
誰說過要指導風俗?
我不但沒看到有人說過要指導風俗,
卻看見你一再強調風俗可以指導法律或行為。
: : 固然多數時候法律的修改與社會風俗的改變是同時併進的,
: : 但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中國從君主專制社會轉形成民主社會,
: : 就不可否認的是制度先於風俗而改變,
: 您舉出了一個裹小腳,我已經反駁了。
: 建議您找一個比較嚴謹的例子,如果君主專制變成民主是您說的這樣,
: 制度法條先改變了,社會才追隨,那滿清末年革命的支持者都是白死的阿?
: 引自 Wiki:
: 1895年4月22日,康有為、梁啟超寫成一萬八千字的《上今上皇帝書》,
: 十八省舉人響應,一千二百多人連署。5月2日,由康、梁二人帶領,
: 十八省舉人與數千市民集「都察院」門前請代奏。
: 民間社會下面都鬧的一團亂了,哪來制度先於風俗?
鬧成一團是一回事,
但風俗是否接受民主制度又是另外一回事。
否則你又要怎麼解釋袁世凱可以改帝制的現象?
: 公車上書內容是什麼:『拒和、遷都、練兵、變法』,連民主都要藏在
: 『變法』裡。是光緒想和慈禧爭權,所以才在1898年的百日政變中加入
: 這一條。
: 民間呢?
: 1890 楊衢雲為骨幹的輔仁文社在香港成立;
: 1894 孫中山在檀香山首次組織興中會;
: 1895 首次在廣州發動武裝暴動起義
: 1904 在長沙成立華興會,上海有光復會,江蘇的勵志學會、強國會,
: 四川的公強會,福建的益聞會、漢族獨立會,江西的易知社,
: 安徽的岳王會,廣州的群智社.....
: 官方的修法呢?
: 1906年9月1日宣佈「預備仿行憲政」,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即立憲運動。
: 其後各省選出了以地方士紳為主要成分的諮議局代表,這些各省的實權人物
: ,要求清政府加速推行制憲,成立內閣,但屢為清政府所阻。
: ^^^^^^^^^^^^^^^^^^^^^^^^^^^^^^^^^^^^^^^^^^^^^^^^^^^^
「實權人物」什麼時候變成了「社會風俗」?
當時可以在朝廷發言的人都是什麼角色?
而社會風俗又是哪些人在共同建立的?
你要說當時的鄉紳或知識份子大部分支持民主我不反對,
但要說社會已有民主之風俗,言之過早吧?
: 中國民主化固然有適應不良的情形,但推論到『修法引導風俗』卻是
: 過於誇大。專制的政權何其霸道,如果沒有民間的支持,誰敢拿項上
: 人頭開玩笑。
所以歷來改朝換代的革命都是因為老闆姓的鼎力支持,
才能成功推翻前朝建立新朝,否則都是拿項上人頭開玩笑?
民主制度是建議並未被清朝政府所採納,
而憲政體制與民主體制也相差甚遠。
中國歷來的專制政體無論何其霸道,
但民間風俗慣於遵守頭頂的人說的話早已不是新聞。
歷來的改朝換代都只是有實權的人領兵做戰,
至於真正的廣大老百姓跟本不問頂頭大事,
有飯吃有命活就好,政府腐敗不堪關他們屁事?
有人要起來救民於水火當然好,但是沒人要做這件事他們也不會反抗,
你說這種不反抗,就叫做風俗支持民主制度?
最好是那時候的老百姓知道什麼叫做民主。
: 就是因為制度法律趕不上社會與民意,所以才革命收場,
: 哪來『制度先於風俗而改變』?
哪來的民意?
除了知識份子的意見之外,老百姓的意見在哪裡?
這就叫做民意?
: : 並且,在改變的初期也確實有很常一段時間的社會適應不良,
: : 在我看來,台灣社會的現狀本身就仍是對民主制度的適應不良,
: : 但並不會有人可以斷言「所以在社會風俗能夠改變以前冒然改制是不好的」,
: : 不是嗎?
: 適應不良不可以拿來混淆先後,就如同前明遺老的存在,不能推成
: 『社會普遍反對清朝統治』
你既然知道「前明遺老的存在不能推成『社會普遍反對清朝統治』」,
你怎麼不知道「推行民主的知識份子存在,也不能推成『社會普遍支持民主』」?
你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 : 那麼究竟應該先改社會風俗,還是應該先改制度,
: : 就不是一件可以像你那麼簡單就解決的事情。
: : 然後,回到這裡。
: 先有社會共識,而後修法,所謂的立法院,就是為了形成社會共識不是嗎?
: 當然,妳可以說社會共是不等於風俗;
: 但一個社會都鄙棄,忘卻的行為,會被稱之為『社會風俗』嗎?
又錯。
所謂基本人權,即使無論社會共識如何都應該保障之權利,
因此無論社會是否已經普遍接受同性戀,
將同性戀除罪化都是「應該」的事。
前面有很多例子了,
在台灣社會共識尚未達成的情況下,民法便已修改成子女可從母姓;
在英國社會共識尚未達成的情況下,刑法便已修正不處罰肛交行為;
另外仍包括,在台灣的社會共識尚未達成的情況下,
在多數出版業界(大辣、大塊、集合……),與書店(誠品、金石堂),
和各租書業者都還認為該法律不夠完善不宜上路的時候,
出版品分級辦法也仍然獨排眾議地強制執行,
之後在台灣網際網路協會都仍持反對意見的情況下,
網路分級辦法也強行上路了。
先謂先有社會共識,而後修(立)法云云,究竟是什麼定理?
: : 你雖然認為你已經回答了纏小腳的問題,
: : 但顯然你的回答並沒有針對到我提的問題。
: 有阿, 我反對所謂『以修法引導社會風俗』。
: 沒有這種道理,社會風俗會隨環境演化而變遷,
: 法律只是取其中部分明文化加以規範。
: 『有法律者從法律,無法律者從習慣』,應該聽過吧?
: 法律是本來就是社會習慣的規範化和條文化,哪來什麼引導?
: 若是少部分人可以引導法律來改變社會,那如何能夠稱法律為:
: 『社會共識的最大公約數』?
: 您舉小腳為例,舉民主為例,不都是要說明『制度先於風俗而改變』?
: 可惜你舉出的例子都剛好是反例。
: : 我的問題是:「上空與其它行為之間存在著怎樣的本質差異,
: : 使得其它行為在牽涉到社會風俗的情況下,
: : 可以同時牽涉到道德或自由上的正當性問題,
: : 而上空卻不行?」
: : 這個問題,與修法和改變社會風俗孰先孰後的問題,
: : 差很多吧?
: 您的問題是大哉問,我專文說明好了。
: 這篇文章只反駁
: 『男性女性胸部在猥褻罪/公然猥褻的心證上,是平等的』
這點在你提出實際判例以前,仍僅是一個斷言。
: 『小腳和民主都是制度先於風俗改變』
關於民主是風俗先於制度的改變,
你是言過於實了。
: 當然就更別提建構於這個基礎上的『應以法律引導風俗』,
在違背社會共識下所修(立)的法律不計其數,
在台灣如此,在國外也如此。
: 尤其談論到妨害『風化』罪時。
更別提妨礙「風化」罪的「風化」之內容要怎麼讓法律具有可預測性,
都還不曉得怎麼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5.4
推 Herblay:袁世凱改帝制不是沒幾天就被人家趕下臺了嗎 07/17 22:48
推 reke:也不只他一個人想稱帝咧 07/17 22:50
推 nominalism:如果國父革命沒有民意的支持就不會成功,那同理,袁世 07/17 22:54
→ nominalism:凱的帝制也怎麼可能在缺乏民意的前提下成功? 07/17 22:55
推 Herblay:可是袁世凱的帝制沒多久又失敗了 孫文的革命沒有一下子 07/17 23:04
→ Herblay:又被別的勢力推翻啊(應該是這樣 高中歷史印象有點糢糊) 07/17 23:05
→ Herblay:不過我們好像愈扯愈遠了 本來不是在討論乳房跟陰莖嗎... 07/17 23:06
推 nominalism:孫文的革命不是一轉眼就落入袁世凱的手中了? (笑) 07/17 23:13
推 reke:孫文的革命從來沒在歷史上成功過 XD 武昌那次不是他的人搞的 07/17 23:16
→ Herblay:那 我們不要稱"孫文的革命"好了... 07/17 23:23
→ Herblay:但目前帝制無論在中國或是在台灣都已不復存在 07/17 23:23
推 nominalism:是,所以呢?? 表示民主制度在推行的當時就已經受到民風 07/17 23:24
→ nominalism:支持嗎?? 07/17 23:24
→ Herblay:沒有...那時恐怕連許多革命黨都不了解民主... 07/17 23:25
→ Herblay:我的思考方向已經修改....請見下下文... 07/17 23:25
推 nominalism:我知道,我有看,所以我才不知道這邊爭這個誰倒台快不快 07/17 23:27
→ nominalism:的用意是什麼。 07/17 23:27
推 Herblay:其實沒有什麼用意...後來變成跟風俗與法律之爭沒有關係... 07/17 23:40
→ Herblay:誰倒台快不快 應該有更多其他因素 民意"可能"是影響因素 07/17 23:40
→ Herblay:不過討論到現在 看起來民意的影響不大就是了... 07/17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