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duck (趴趴鴨)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情報] 注意喔!在台灣連上網找一夜情都不可以喔!!
時間Thu Aug 16 12:05:42 2007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17
這是617的大法官解釋書...
解釋文的內文最後一段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
定法律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
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
,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本院釋字第四0七號解釋參照),其意義並非一般人難以理
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
。
仍是規避了對於「猥褻」的明確定義...
而解釋文頂多只是對於「教育性」、「學術性」多了明確的保障~
對於社會上一般的性邀約等...
並沒有明確的保護~
也更沒有對「同志」與「非同志」有什麼特別劃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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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何? 多風 多雲 多月
貪何? 有權 有勢 有名
求何? 至真 至善 至美
尋何? 命也 樂也 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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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4.26.246
→ yuriri:建議還可以去找解釋理由書。 08/16 12:15
→ papaduck:該連結裡面已經有了~ 08/17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