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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ttyy (我們的師生緣分早該結束)》之銘言: : 會反過頭幫他「服務」。另二次則單純是他口、手並用,至對方射精洩慾,他也從中滿足 : 慾望。 : 黃嫌供稱,原以為不收錢、不援交,就沒事,但高學歷的他,卻渾然不知在網路散播 : 色情訊息已觸法;儘管他連聲哀求,擔心父母因此知道他性向,讓家人沒面子,警訊後仍 : 依違反兒少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 --- : 注意喔 : 以後連上網找ons也不行喔!! 這新聞越看越火大。 一個人在網路上表達他的慾求,到底犯他媽的什麼罪啊? 啥?因為今天他表達的是自己比較特殊一點的性慾求,所以犯法? 那哪天是不是我說我喜歡生吃北極熊--特殊的食慾求--我也可能犯法? 莫名其妙,這到底算什麼色情? 我覺得這件事很嚴重耶,根本地迫害那種人根本無害的生活方式! 這算什麼自由國家啊?連我這種溫和派的自由主義者都無法接受國家介入 到這種地步。 媽的,這件事不能善了,一定要抗議才行。有人有動作了嗎? 到警察局去抗議啦,抗議完,開庭的時候在法院外頭抗議。 太扯了,這根本就是侵害個人生活方式的選擇。 無法接受,這些警察應該先自己被關起來,好好再教育一番。 影響傷害更大更明顯一百倍的網路犯罪不抓,抓這種。 瘋了。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211.219
lyricpieces:現在警察都為了賺業績無所不用其極,真的很可恥! 08/20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