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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oog37 (楓樹下的蘋果)》之銘言: : 我跟閃光交往很久了 : 他最近開玩笑跟我說 : 以後要幫他存錢買房子 : 我沒想過這個問題 : 大家結婚後會幫老公買房子嗎 : 我覺得 : 大家一起付出是一定要的 : 平常交往 : 我也不覺得他有義務幫我出 : 雖然他出的比例比我多 : 但是有時我也是會快衝去付錢 兩人交往, 不太可能每次都是男方付錢吧! 除非, 妳平日就是向他拿錢或生活費買東西! 或每次都是他在跑腿買東西, 直接由他付! --- 我和男友的錢, 從來都是各管各的! 我要買家用或去大賣場買食物等等, 也都是我自己出錢! 我要買書, 買魚缸, 買任何家電, 都是我自己的意思, 我自己出錢, 也不和他討論! 女人自己有錢, 何必再向男人拿? --- 平日, 我買家用, 食物, 家俱等等, 就是和他一起共用, 一起吃, 就沒必要我們外出時, 我還要搶著幫他付錢吧? 那不就變成, 我男友通通不用出錢??? : 免的又被他付掉了 : 但是結婚後 : 要幫忙買房子 : 突然讓我壓力很大勒 : 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那種感覺 說實在的, 女人的能力, 工作賺錢能力, 又不是多差, 食量也不驚人, 只要好好工作, 錢省省用, 不用靠男人, 或當男人第二老媽子等等, 一樣可以自己活得好好的! --- 今天看到電視上的汽車廣告: 男人要買車, 然後年輕美女太太(畫面還有點露胸部) 在旁看一起欣賞車款廣告單, 兩人一副幸福表情貌; 最後是, 男人開車, 太太與 小孩坐後座! 這畫面讓我想到: 現今女人靠自己能力工作賺錢買車, 自己開車上班的, 也不少啊! 不一定要靠男人買車與開車吧! 女人和男人一樣, 有買車的能力啊! (女人不一定只能是"崇拜"男人的眼光與表情吧!) 與其"崇拜"男人的能力, 女人不如多相信她自己的能力與智力! 更何況, 至今已有不少女強人前輩, 證明了她們的工作實力, 給我們後輩晚生看了! ^^ --- 相信別人, 不如多相信自己! 求人, 不如求己! 一輩子依賴與期望別人, 自己累, 對方也很累! 不如男女各自好好發展自己, 然後與對方一起分享彼此的成果! 一起尊重與欣賞彼此! 這才是真正的雙贏!   學會對自己負責, 好好做自己, 不用附屬或依賴別人, 自己才能真正心理健康與快樂! --- 感覺原作的男友, 有點那種"放長線釣大魚"的感覺! 今天的女人, 若已能對自己負責, 不依靠男人, 也能自食其力, 好好規畫她自己的人生的話; 男人自己還沒努力多久, 卻已想依靠女人的話, 那就放棄這樣的人吧! --- 不論男女都一樣, 彼此付出明顯不平衡的話, 累得半死的那個人, 是很難有心情去 愛那個"不懂得一起分擔壓力與責任"的人!  當然了, 關於男女付出的雙方心理平衡問題, 有時是男女各說各話, 沒有交集的! 特別是男女各拿"自己的尺"在量公不公平的問題時! 譬如, 常見的有: 男人認為: 女人當像他的母親一樣, 多包辦做家事! 女人認為: 男人若真的愛她的話, 就是不斷要拿"錢"/生活費養她一輩子! 如此, 才叫愛她, 才叫"負責"! 因此, 從兩人打算結婚的那一刻起, 男方就要準備亮出有多少"錢"給女方, 以表誠意! 於是, 男女間的"一輩子"愛情遊戲就變成是: 女的--追著男人的錢跑, (有時花錢花的不心痛, 因為那不是她自己辛苦賺的錢!) 男的--拼命/賣命賺錢, 以滿足女人"終身"的期望與胃口! (偏偏賺錢是辛苦事, 現在的錢, 也越來越難賺!) --- 想想, 男女間何必如此辛苦互相要求與期待呢? 女人: 期望別人"負責"自己一輩子, 自己不累嗎? 有必要嗎? 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嗎? 男人: 為甚麼要"負責"別人的一輩子? 這終身的責任, 期望與壓力, 多大? 永遠被要求多出一分錢, 一分力; 否則, 就像欠她的! 這算是好事嗎? 真正為她好嗎? 對小孩子, 會更有保障嗎? (爸爸就算生意倒了! 媽媽也心甘情願一直撐家計! 這不是為了甚麼, 只因媽媽也有出錢養家/養小孩的責任! 她只是盡她自己的義務! 她也不需感到任何委屈! 就像班上所有人, 都應該分擔打掃工作! 沒人例外! 這種觀念不是更好? 更何況, 法律是有保障男女間婚姻關係的, 女人就算想婚後亂爬牆, 也是不行的! 男人在怕甚麼???) 我們可以教育小孩說, 希望你/妳以後有別人靠? 卻不希望他/她做個獨立自主, 勇敢堅強的人嗎? (但若有人喜愛幫"弱者"負責一輩子, 以證明自己的能力與被需要, 那誰也沒辦法! 只是, 很多事實證明: 女人不是弱者! 而也只有弱者, 才特別需要打悲情牌! 真正有能力的女人, 就算有一天多落魄, 也會有骨氣, 不向男人打悲情牌!)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編輯: Aimable 來自: 122.121.233.127 (10/12 02:07)
susushi:這篇文可以用女人應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一句話涵括.......... 10/12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