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sushi:這篇文可以用女人應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一句話涵括.......... 10/12 10:20
※ 引述《qoog37 (楓樹下的蘋果)》之銘言:
: 我跟閃光交往很久了
: 他最近開玩笑跟我說
: 以後要幫他存錢買房子
: 我沒想過這個問題
: 大家結婚後會幫老公買房子嗎
: 我覺得
: 大家一起付出是一定要的
: 平常交往
: 我也不覺得他有義務幫我出
: 雖然他出的比例比我多
: 但是有時我也是會快衝去付錢
兩人交往, 不太可能每次都是男方付錢吧!
除非, 妳平日就是向他拿錢或生活費買東西!
或每次都是他在跑腿買東西, 直接由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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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的錢, 從來都是各管各的!
我要買家用或去大賣場買食物等等, 也都是我自己出錢!
我要買書, 買魚缸, 買任何家電, 都是我自己的意思, 我自己出錢, 也不和他討論!
女人自己有錢, 何必再向男人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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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 我買家用, 食物, 家俱等等, 就是和他一起共用, 一起吃,
就沒必要我們外出時, 我還要搶著幫他付錢吧?
那不就變成, 我男友通通不用出錢???
: 免的又被他付掉了
: 但是結婚後
: 要幫忙買房子
: 突然讓我壓力很大勒
: 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那種感覺
說實在的, 女人的能力, 工作賺錢能力, 又不是多差, 食量也不驚人,
只要好好工作, 錢省省用, 不用靠男人, 或當男人第二老媽子等等,
一樣可以自己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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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電視上的汽車廣告: 男人要買車, 然後年輕美女太太(畫面還有點露胸部)
在旁看一起欣賞車款廣告單, 兩人一副幸福表情貌; 最後是, 男人開車, 太太與
小孩坐後座!
這畫面讓我想到: 現今女人靠自己能力工作賺錢買車, 自己開車上班的, 也不少啊!
不一定要靠男人買車與開車吧!
女人和男人一樣, 有買車的能力啊! (女人不一定只能是"崇拜"男人的眼光與表情吧!)
與其"崇拜"男人的能力, 女人不如多相信她自己的能力與智力!
更何況, 至今已有不少女強人前輩, 證明了她們的工作實力, 給我們後輩晚生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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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別人, 不如多相信自己!
求人, 不如求己!
一輩子依賴與期望別人, 自己累, 對方也很累!
不如男女各自好好發展自己, 然後與對方一起分享彼此的成果! 一起尊重與欣賞彼此!
這才是真正的雙贏!
學會對自己負責, 好好做自己, 不用附屬或依賴別人, 自己才能真正心理健康與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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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原作的男友, 有點那種"放長線釣大魚"的感覺!
今天的女人, 若已能對自己負責, 不依靠男人, 也能自食其力,
好好規畫她自己的人生的話; 男人自己還沒努力多久, 卻已想依靠女人的話,
那就放棄這樣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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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男女都一樣, 彼此付出明顯不平衡的話, 累得半死的那個人, 是很難有心情去
愛那個"不懂得一起分擔壓力與責任"的人!
當然了, 關於男女付出的雙方心理平衡問題, 有時是男女各說各話, 沒有交集的!
特別是男女各拿"自己的尺"在量公不公平的問題時!
譬如, 常見的有:
男人認為: 女人當像他的母親一樣, 多包辦做家事!
女人認為: 男人若真的愛她的話, 就是不斷要拿"錢"/生活費養她一輩子!
如此, 才叫愛她, 才叫"負責"!
因此, 從兩人打算結婚的那一刻起, 男方就要準備亮出有多少"錢"給女方,
以表誠意!
於是, 男女間的"一輩子"愛情遊戲就變成是:
女的--追著男人的錢跑,
(有時花錢花的不心痛, 因為那不是她自己辛苦賺的錢!)
男的--拼命/賣命賺錢, 以滿足女人"終身"的期望與胃口!
(偏偏賺錢是辛苦事, 現在的錢, 也越來越難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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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男女間何必如此辛苦互相要求與期待呢?
女人: 期望別人"負責"自己一輩子, 自己不累嗎? 有必要嗎? 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嗎?
男人: 為甚麼要"負責"別人的一輩子? 這終身的責任, 期望與壓力, 多大?
永遠被要求多出一分錢, 一分力; 否則, 就像欠她的!
這算是好事嗎? 真正為她好嗎?
對小孩子, 會更有保障嗎?
(爸爸就算生意倒了! 媽媽也心甘情願一直撐家計! 這不是為了甚麼,
只因媽媽也有出錢養家/養小孩的責任! 她只是盡她自己的義務!
她也不需感到任何委屈! 就像班上所有人, 都應該分擔打掃工作! 沒人例外!
這種觀念不是更好? 更何況, 法律是有保障男女間婚姻關係的,
女人就算想婚後亂爬牆, 也是不行的! 男人在怕甚麼???)
我們可以教育小孩說, 希望你/妳以後有別人靠?
卻不希望他/她做個獨立自主, 勇敢堅強的人嗎?
(但若有人喜愛幫"弱者"負責一輩子, 以證明自己的能力與被需要,
那誰也沒辦法! 只是, 很多事實證明: 女人不是弱者!
而也只有弱者, 才特別需要打悲情牌!
真正有能力的女人, 就算有一天多落魄, 也會有骨氣, 不向男人打悲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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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編輯: Aimable 來自: 122.121.233.127 (10/12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