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
看板Feminism
標題你上次想動手打人是什麼時候──論關係
時間Wed Oct 17 09:19:30 2007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你那開宗明義的「沒有關係」的回答,是建立在被你簡化過的論點之上。
: : 而你的論點本身如果是錯的,你的這個建立在錯誤論點上的「沒有關係」
: : 的回答就沒有根據。
: : 你的論點是什麼?是一個人開打不外於兩個理由:憤怒、勝算。有憤怒沒
: : 勝算就開打的是白目;有勝算沒憤怒開打的是流氓。
: :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男孩別哭,主角在被兩個男人強暴的時候當然憤怒而
: : 且知道沒有勝算,但還是出手反抗,所以這個主角是白目。
: : 但顯然不是,這個主角在那個情況下動手,雖然有憤怒無勝算,但也不能
: : 說他因此是白目。
: : 所以顯然你的論點過份簡化了現實的複雜度,這個論點問題很大,既然如
: : 此,你的論點即使可以導出動不動手跟性別沒有關係,也不能導出動不動
: : 手「事實上」跟性別沒有關係。因為你的論點根本就不符合事實。
: : 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而已。
: 在閣下的認知中 打人包含反抗
: 而在我的認知中 反抗 不屬於打人 (類似法律中 正當防衛不罰的概念)
: 就是這麼簡單的差別罷了
: 因為閣下的認知 與我不同 所以就認為我的論點不符合事實
: 這倒是很正常的事情
: 只不過 到底是誰的認知 接近普羅大眾的認知
: 就必須由讀者去評斷了
這個論串到此已經膠著在「動手打人和性別的關係」,
次分類為
「動手打人」有「出手攻擊」和「出手反擊」,
「女人打人」和「男人打人」四種。
在這個有缺陷的分類系統底下,注定不會有共識,所以大家吵得沸沸揚揚。
讓我們來假裝忘掉前面的討論,
把基礎設定在「施暴」與「受暴」v.s.「陽性」與「陰性」的系統。
‧把「施暴」定義為「控制力的展示」,是「陽性」的能力。
‧把「受暴」定義為「服從力的展示」,是「陰性」的能力。
‧「控制」與「服從」的角色決定過程,必伴隨暴力的發生。
然後假定所有的「典型關係」都有權力的成分,使權力不可取消,
關係中的兩方,有權力的高低之差,依高低的不同,權力的性質也不同,
但兩方皆有權力。分為「陽性」和「陰性」的權力。
關於這兩種權力的定義如下:
-----------------------------------------------
‧「陽性的權力」的定義在於對「控制」的保留權,
也就是說,陽性的權力並不在控制行為發生的當時,
而是在於雙方有共識控制隨時可能發生。
‧「陰性的權力」的定義在於對「服從」的保留權,
也就是說,陰性的權力並不發生在服從的持續,
而是在於雙方有共識服從隨時可能終止。
-----------------------------------------------
‧決定做一個控制者,是一種能力,
決定做一個服從者,也是一種能力。
這兩種能力同時作用時,表示兩方對權力的高低有共識,
在這個共識下,一個「典型關係」就成立。
‧上述「共識」失效時,這個「典型關係」就失效。
-----------------------------------------------
‧權力的展示的基礎,是對於權力的保留(我能做而我尚未做),
權力的保留與展示有邏輯上和時序上的不可逆性
‧陽性的權力展示發生於對服從的一方,以暴力施行控制
‧陰性的權力展示發生於對控制的一方,以暴力終止服從
-----------------------------------------------
然後拓展我們對暴力的定義,
從常識得到暴力分為「心理性的」和「物質性的」,
翻譯成「人話」就是攻擊可以是「精神上的錯待/虐待」和「肢體上的錯待/虐待」,
取中性用語,後面的討論一律使用「錯待」一詞。
便於理解,將「錯待」譯為 mis-take,
其中 "mis-" 有 "annoying"、"confusing"、"fustrating"之意。
‧暴力是權力的展示,陽性的權力展示與陰性的權力展示,皆表現在暴力的施行。
‧按照上述定義,使任何形式的「錯待」,皆等於「暴力」,名之「廣義的暴力」。
‧常識上我們同意上述「錯待」/「廣義的暴力」屬於違背良知的行為,
其操作型定義為:一個人誠實的判斷之下,所表達出不願經歷的待遇,即為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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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列舉錯待/廣義的暴力:
言語威脅、武力威脅、利誘、背信、欺騙、侮辱、中傷、空間限制、
身體限制(包含綁縛、軟禁與強制性交)、語言限制、生涯限制
等......無法窮舉
‧上列之中的各種錯待與暴力,屬物理性/身體性的(physically)的,
只有「武力威脅」和「身體限制」兩項,但精神性(mentally)的暴力的型態,
其變化性、可結合性與數量上明顯超過物理性的暴力。
‧但我們發現目前對暴力的討論,容易被誤導到只著眼「物理性的暴力」。
‧因此我們發現我們對暴力的認知是有偏頗的。
‧將陽性、陰性的權力施展,與身體性的錯待、精神性的錯待之交互組合製表:
┌─────┬─────┬──┐
│物理暴力 │精神暴力 │心態│
┌─┼─────┼─────┼──┼───┐
│陽│
受虐者 │精神受虐者│掙扎│對方的│
│ ├─────┼─────┼──┤反應 │
│性│
被虐癖者 │受控制癖者│妥協│ │
├─┼─────┼─────┼──┼───┤
│陰│
肢體反抗 │語言攻擊 │掙扎│自我的│
│
├─────┼─────┼──┤策略 │
│性│
離家出走 │冷戰或崩潰│妥協│ │
└─┴─────┴─────┴──┴───┘
以上高亮標示的一共八種,都是「典型關係」的結果。
這些結果依個案嚴重性不同,
可能只是小倆口的日常過招,也可能是非常難堪,親友提起都傷心的,
但都能使典型關係維持下去。
我們回顧一下典型關係的定義,它其實就是「一強一弱」的關係,
世俗稱之「美德」的「忍讓」、「息事寧人」相處之道下的關係。
講到這裡,才發現大多數的男女關係都是典型關係,
而典型關係能產生的結果,全部都包含在這八個項目當中了。
-----------------------------------------------
範例:在這一秒有一個男人打女人了,試問可能的狀況為何?
1.在這個「典型關係」中,男人是較有權力的一方,因此是傾向「控制」的一方,
且這一秒他認為該是「展現權力」的時候,所以他打女人。
這是陽性的權力展示。
2.在這個「典型關係」中,男人是較少權力的一方,因此是傾向「服從」的一方,
他這一秒他認為該是「撤回服從」的時候,所以他打女人。
這是陰性權力的展示。
狀況2.較難理解,以此說明:男人是較少權力的一方,因此可知他是服從的一方,
因為有服從的行為,所以可以推知先前女人有暴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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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上面的範例,按照前面的定義,予以公式化
1.在這個「典型關係」中,
{陽性}的一方在這一秒決定展示權力,於是他〔施暴〕
2.在這個「典型關係」中,
{陰性}的一方在這一秒決定展示權力,於是他〔施暴〕
{}內可任意填入「男性」、「女性」
〔〕內可任意填入「物理暴力」、「精神暴力」
對應到上面的表格,會產生各種合理的結果,包含了這些主流論壇有意無意忽略,
且因為無法納入女性主義架構,而從未被系統化討論的情況:
a.長期被男方劈腿的女方用水果刀刺死男方。
(陰性的女方對她所受的精神暴力採取行動的結果是展現權力,
此案例女方所選擇展現權力的管道是使用物理暴力)
(女性主義者爭論了起來,一方曰這是女性意識抬頭的證據,
一方曰女性/女性主義應是非暴力的,拒絕為她辯護。
法界爭論了起來,被劈腿構不構成義憤殺人?)
b.長期被女方甌打的但從來不驗傷的男方,有天忍不住回了一拳,
女方即驗傷,告上法院勝訴。
(陰性的男方對他所受的物理暴力採取行動的結果是展現權力,
此案例男方所選擇展現權力的管道是使用物理暴力)
(女性主義者和媒體一定不會追究的是男方的受暴史,
缺乏實證(驗傷單),法院不採信男方辯詞)
c.長期被男方甌打的女方,直至精神崩潰都始終未向親友透露其處境。
(陰性的女方對她所受的物理暴力採取行動的結果是展現權力,
此案例女方所選擇展現權力的管道是使用精神暴力)
(太多豪門與銀色夫妻之間的老故事了,社會力量根本無法介入,
少數知情者往往也以「清官難斷家務事」、「他們是你情我願」,冷漠以對)
(「我放棄我自己給你看」是一種精神暴力的反擊)
d.長期被女方言詞羞辱的男方,辭去了工作之後逐漸與社會網絡斷離,
獨自抑鬱在家,與女方關係陷入惡性循環,在獨生女出國留學後不久,男方自刎)
(陰性的男方對他所受的精神暴力採取行動的結果是展現權力,
此案例男方所選擇展現權力的管道是使用精神暴力)
(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女方工作能力與社交能力都在男方之上的家庭,
女性主義對於女性意識抬頭所產生的此類「女性的自我被無限上綱」的特殊結果,
沒有因應之道,傳統輿論也易傾向「此男人沒出息,只能說可惜」的觀點,
社會與道德力量無法介入的原因是,對言語暴力設定判準,有實務上的困難)
(「我死給你看,而且讓我的血沾滿我們的床」是一種精神暴力的反擊)
e.幼年長期被表哥性侵的男性,在成年後選擇成為同性戀,並且在關係裡傾向被支配,
甚至在性行為上,有滿足於被虐的傾向。
(此類陰性的男方對他所受的物理與精神暴力採取行動的結果是妥協,
以內化取代反擊的結果,是尋找重現創傷經驗的關係,來取得心理平衡)
(在口耳相傳之間,我得知這是一部分男同性戀的共同經驗。
目前主流的論述是同志可以是天生的/基因的/流動到那邊的/自由選擇的,
這一類型的男同志變成這個論述的流行之下,沒有人願意探頭進去的陰暗角落。
在這個政治正確下,任何試圖連結創傷經驗與同志性向的言論,
都會被立即當作「把同志病態化、污名化」的標靶。
模彷何春蕤的語調:能有個伴侶,已經是他們的救贖了、
性虐是古老的性行為型態,我們應加以欣賞,甚至親身嘗試與開發它無限的可能性)
.......
類似案例無法窮舉,
但我想上面四個例子已經足夠幫助大家想像,離開了女性主義或兩性平等的理論高塔,
真實世界裡,俯拾皆是的這種不幸,當它們被拿來當作案例研究的時候,
女性主義與兩性平權專家,往往是說示無能,或者莽撞評論而影響了學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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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講「典型關係」是有用意的,因為最後我要講的是,
與典型關係相對的,我們可以追求的「理想關係」是什麼。
典型關係在文化史或者人類學上,可以溯源到法典與神話。
現代文明的雛形,是建立在古神話、教義與法典這些「元件」上的,
這些影響深遠的「元件文本」,呈現的是原始文明開始產生進步動力的過渡時代,
因此在文明一路建構到現在的過程當中,也納入了這些掙扎與嘗試的元素。
舉例來說,希臘羅馬神話裡,眾神之間、眾神與人之間,
強對弱的支配、愛與恨的鬥爭、堅貞與背叛之間的試煉,
成為浪漫時期至現代的愛情雛形;波斯教的善惡對立、婆羅門教的階級與宿命論,
以這些為基礎,脫離上古時代的過程中,
同時同源卻漸行漸遠的基督教與伊思蘭教,
擁有許多類似之處:此二大宗教裡,神訂的罪與罰的思想的部分,
延襲到查士丁尼法典,成為現代西方國際法與實證法的基礎,
西方的法律思想核心,是以權力的確立,來處理衝突,其實,
西方的政治學、經濟學與法律,皆預設了衝突的存在,
確實也合乎前現代理性主義與浪漫主義時期,人權與國權脫離神權的需求,
在這個基礎上才發展出工業革命與自由經濟。
從這個脈絡,把現在的意識型態與上古文明串起來看就很明瞭:
現代人所信仰與實行的愛情,根本是工業社會與自由經濟制度,
需要以小家庭為社會基礎單位──這樣的一個時代與國家的需求經過庸俗化,
表現在愛情的結果,也無怪乎我們所信仰與實行的愛情,
充滿了強對弱的支配、背叛與報復、堅貞但是索求、放浪卻羞愧等等的元素。
我發現一定得從文明起源與國際政治等問題開始討論,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尤其是愛情這種有特殊魅力卻又充滿謎題的關係──的結構,
才能夠清楚的被重建出來。
在前現代到現代這個過程,西方的一片喧囂到今天為止,
東方持續發展的思想系統,以最大宗論,如佛學、道家、儒學並沒有在世界舞台上發聲,
原因很簡單,這三大宗直接從心理學、玄學層面(佛學、道家)、
政治學與社會學層面(儒家)切入「世界大同」的進度太快,
與物質世界發展的進程不符應,所以尚未受到重視,但這個情況已在改變,
目前全球先進國家已經廣設儒學教室,顯示了東方在精神文明上做的準備,
有一天是會和西方文明銜接的;回到前面講的西方文明的組成,
除了關於權力、善惡、鬥爭這些最明顯的特徵以外,
其實也一直有以柏拉圖的烏托邦為代表的大同思想、人道關懷,
以及盛於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的西方現代哲學裡,
呼喊的生命的自我覺醒,以及關於同理心:如何在生命的孤立的現實裡,
找回和他者(他人與世界)的一體性,亦被保存在基督教義裡。
只是西方的這些大同思想,和鬥爭思想混雜,無法實質的突顯它的重要性,
以及它為人類文明終極進程的指引作用。
有了認清人類到目前都還不怎麼成熟的、充滿鬥爭與懷疑的歷史的工具,
我們在理論的工作上,便能從巨觀尺度層層向下,把衝突的因素排除,
而預見從經濟實體、政治實體到個人的關係裡的和諧。
講到這邊我還以為自己是在傳教,
但大家翻一翻我們讀的那些理論的書,還有我們在這邊做的討論,
究竟有多少是認真的跳開鬥爭,去講覺醒、講一體性?
結果我們耗費大量的精力,在爭執關於你我之別、你有的、我沒有的、
在「確定了我的權力」的基礎上和你談公平,這些......
這些對權力的迷信(因為如此,我可以你不可以)、對分別的迷信(分別你我)、
對擁有的迷信(擁有另一個人、擁有愛情)......
不就是我們看壞了這個世界、看壞了人性、看壞了愛情的原因嗎?
這樣看來,女性主義者、經濟學家、政治學家、談趨勢談摩爾定律的資本家,
比我更像傳教者。傳的就是這些迷信。
實際一點的來談「關係」,甚至比現實主義者更實際的來談,
我們對於「關係」在乎的是什麼?
我們在乎的是我們對一個關係的經驗,還是我們能掌握這個關係存在的證據?
俗不可耐的人們,已經擁有了關係,注意力卻在關係存不存在的證據上,
因此我們汲汲於確立「我」對「你」有什麼權力、確立我和你之間,強對弱的支配、
忙著服從,或忙著使對方服從、一邊談忠誠一邊忙著搜集背判的證據、
寧可佈局怎麼懲罰對方,卻不學著溝通自己的感受與處境......
我們沒有一個人的注意力是在關係裡面,而我們關注的、願意花心力的一切,
卻是對關係的破壞力最大的事物。
前面我說明了現代社會結構的庸俗化在個人身上的結果就是愛情迷信,
現在反向去看,我們拿談判桌上(契約)與談判桌下(謀略)的方法來弄我們的關係,
實在可笑至極。
一個商貿協定,簽了白紙黑字,誰在乎真心,政府(或企業)之間心知肚明,
協定一定有打破的日期,但只要有效期間兩方獲利就好。
像不像我們現代人的婚姻?
然後我們這種婚姻裡面求真心。哈!
即便是種理想化的概念也好,但我們不需要迷信、不需要被說服,
運用邏輯就知道,我們的心思就這麼多,收起在盤算、在佈局、在操控上面的耗費,
把注意力放在「我」如何經驗這個關係,我想要「你」如何經驗這個關係,
關係就會因為經驗本身的充實,而變得真確。
我關心我的經驗,推及我關心你的經驗,
所以有了同理心,所以有了「我們」,所以有了關係。
僅管我不確定對方是不是跟我一樣,把注意力放在關係裡面,
也許對方正佈局著有破壞性的事情。
商業上的雙贏為什麼這麼難,是一樣的原因。
但商業界早就已經完全知道雙贏是怎麼一回事,
同樣的方法,愛情也有那一條清楚的道路,準備好了放在那邊,
是憑我們的智能可以想得出來、可以差一點摸到,是一條讓我們擺脫鬥爭的路,
但我們確實會因為不確知對方放不放得下鬥爭,而有所防備,
所以我們也鬥爭。
所以和平來得這麼慢,所以糧食的分配這麼糟,所以情侶之間不相愛。
僅管如此,沒有人不知道「理想關係」是什麼,
那麼──至少在這裡,我們搞這些理論的過程當中,
可以把理想關係當一回事,而不是重覆我們在生活裡無奈發生的事,
然後把理論用在把鬥爭合理化的用途上。
我們來這裡是要爭自己是對的,還是人生是對的、追求幸福是對的?
我們的時間真的不多,我們的腦力真的不多,
我們有點說服力可以用文字影響別人的福份真的不多,
看在我們對幸福與和諧還有那麼點根性的份上,
生活的部分我不敢要求,至少在理論的場域裡,
收起我們可笑的私心和愚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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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49.164
推 bergamont:看到最後很感動。推。請問我可以轉貼到自己的blog嗎? 10/17 16:07
→ playskin:請~ 10/17 23:33
※ 編輯: playskin 來自: 218.166.49.164 (10/18 05:20)
推 cotafemale:你的文一開頭明定暴力僅止於動手打人?嗯,有考慮過其他 10/19 16:20
→ cotafemale:層面的暴力嗎?比方說精神暴力之類的? 10/19 16:21
推 playskin:樓上根本連三分之一都沒看完吧。本文的重點就在廣義暴力 10/23 08:48
推 cotafemale:我想我應該把我的問題講得更清楚。你將精神暴力、物理 10/23 16:26
→ cotafemale:暴力做出了明確的切割,這是我看到後面直到你的例子結 10/23 16:26
→ cotafemale:束時候的理解。 10/23 16:28
推 cotafemale:但我質疑你對於暴力的定義,因為在你的定義裡面,為與 10/23 16:30
→ cotafemale:不為都是個人的選項。但結構性的將暴力和權力大量分配 10/23 16:32
→ cotafemale:給某個性別的事實,你卻沒有提出證明。我質疑你對於精 10/23 16:32
→ cotafemale:神暴力與物理暴力的二分,卻強調這種二分法可以涵蓋所 10/23 16:33
→ cotafemale:有形式的暴力(忽略權力結構的暴力)。 10/23 16:34
→ cotafemale:我要承認我沒有把問題描述清楚,給你帶來了被誤解的困 10/23 16:35
→ cotafemale:擾,真是抱歉。 10/23 16:35
→ cotafemale:嗯,更明確的說,我想問你,對於被壓迫者的聲音你如何 10/23 16:37
→ cotafemale:定義那是一個"暴力"的問題? 10/23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