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cbacc (心碎)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請益] 通姦除罪化
時間Tue Oct 23 23:12:34 2007
很久沒逛這個版了,一進來就看到筆戰,
發現不少歧視女性的句子,
什麼叫男人換了不少太太?什麼叫衣著像妓女?
為什麼不是太太休了不少男人,為什麼不是衣著前衛~
看了就覺得令人疑惑~
姓氏本來就是為了血統沙文主義而產生,血統能代表什麼?
在不斷的*1/2繁衍中早就淡化掉了~除非無性繁殖,近親繁殖,
要不然沒有什麼維持血統這回事~
我倒覺得原住民的(哪族我忘了),以親的名字作為姓氏也還不錯~
雖然有點長~
或是為平衡家族的男女平權而讓女從父姓,子從母姓也還不錯,
反正現在法律已改成夫妻共同決定了~
至少法律上已平等了,雖然妻的身份在民法上仍屬不平等,也算有進步一點了~
離題太久,標題說的是通姦,
先有婚姻才會有通姦,
所以我提一下婚姻,
婚姻源自男女一生共同生活繁衍的承諾,
而這個承諾在各國被"神聖化",被法律化,
我覺得沒有意義,
當愛消失,用法律綁住對方,對方就能再愛你嗎?
報紙上有很多判例,
和別人老婆出國去上床的,判無罪,
沒插入也判無罪,
要抓姦,怎麼抓,
而且只要對方不在hotel,他不開門,就算是警察也不能強行進入~
我覺得慘的不是外遇,
更慘的是因為婚姻是法律關係,
你想離婚,背叛你的對方還不肯, 這時婚姻綁的不是對方,
對方的心和人都離開你了~
婚姻綁竟然是自己,那才慘吧~
所以通姦不用除罪化,
廢除法律對婚姻的所有規定才合理吧~
另外,那$勒, 平常就要分好了,而不是等到要離或死了才來分吧~
而且因為法律有規範到錢,讓人覺得婚姻真的是筆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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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tcbacc 來自: 220.137.160.240 (10/23 23:15)
→ reke:廢除婚姻 就目前的看衝擊還太大 有時候要顧慮手段問題 10/23 23:15
→ reke:科 用衣著像妓女這個詞的人正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呢(絕倒) 10/23 23:16
→ ntcbacc:天阿~樓上倒了~快來CPR 10/23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