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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看到這點名還真是莫名其妙,而且還要求論據。 Google了一下,找到對岸的學術工作者寫的文章,它不是一個學術的場合發表的文章, 但是我覺得也足夠了:http://blog.cersp.com/57248/1174336.aspx 引述其中的兩個段落: ......人們對於社會與自然世界,總是按照自己認識的方式在影響與行動著。當 然我們跨越理論與實踐的人為界線之後,我們會發現所謂理論與實踐是那樣難以 分辨清楚,界線逐漸模糊了。傳統的實踐觀很難把一個的著作、思想、觀點及言 語看成是實踐,但是,實際上一篇富有思想的文章,一本富有思想的著作的存在 與被發現,對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人在行動之前或聽指揮,或者受影響與暗示, 或者受認識的驅動。你很難將之界線清晰地分離出來。人們的行動方式,常常也 就是說話、交流、探討,取得認識,再去試一試,這些東西都是融合在一起的。... ......理論智慧與實踐智慧的二分法,實際上隱含了一種可怕的精英觀。有人理 論,有人實踐,理論有理論的智慧,實踐有實踐的智慧。這種二分法在杜威的實 用主義那裏被打破了。...... 我想的和這樣是類似的。更簡單的說,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 實踐的方式。「陳述」就是一種行為,表達是有影響力的,說話也是有影響力的,討 論理論也是有。它沒有辦法完完全全的切割開什麼是理論是什麼是實踐。 reke說的我也是同意的,我也不想為了去強調這個部份讓語言變成沒有辦法溝通。(解 構語言也不是這樣用的......) 所以你說: 把理論定義為思想工作, 把實踐定義為直接對人和空間進行影響的工作, 照這樣分的話,問題跟別人解釋理論,是什麼工作? 跟別人闡述理論,是什麼工作? 跟別人辯論理論,是什麼工作? 如果你把「理論定義為思想工作」,顯然就沒辦法,除非你要說理論就是「冥想」, 到了「陳述」這個階段就是實踐,喔這樣我也沒有意見。
playskin:就邏輯因果而論,為理論在現實取材,取材的標準已經受到 11/11 19:33
playskin:理論(理念)的影響,所以它的屬性仍是理論 11/11 19:34
playskin:然後,以理論為本,做實驗,就已經脫離理論,成為實踐 11/11 19:35
playskin:這中間一點灰色地帶都沒有。 11/11 19:36
不過我要說,「為理論在現實取材,取材的標準已經受到理論(理念)的影響,所以 它的屬性仍是理論」這實在是一種過為單純的認識。我們是「人」,我們的觀察一 定是帶有「觀點」帶有「理念」的,沒有一種不帶有「理念」的「在現實取材」。 那這樣,一個理論人的「生活」也是「理論」?大家的日常生活也是「理論」? 阿,好不合常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