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寂寞上圍35E(♀))
看板Feminism
標題Re: [討論] 從本質論與建構論問題談人權的證成
時間Fri Oct 31 14:56:44 2008
你說:
: 問題在於判准於該行為屬於是本質或人為建構的時候,這樣的解讀目的在做甚
: 麼?
我說:目的可以有很多,但有一個不可以漏掉:求真理。該行為是還不是屬於本
質,該行為是或不是人為建構,都有真假值,且我們應該要以此為目的(
之一),求一個真假值出來。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你說:
: 一個是問題的消解跟一個是把問題預設為是確實為證明的問題而願意主動去嘗
: 試解決,後者有實際的成果而足以證明這種社會問題是可透過實踐來得到解答
: ,而不是光仰賴統計研究配合理論解釋來使人理性化解就好的。
:
: ....[略]
:
: 因為本質論的解讀是一種假說,將一個行為事件去用人類的理解知識的經驗跟
: 理性方式進行一個合理的推論。這種推論的根據是依據認為本質是不可探究的
: ,但可以合理解釋來讓人認識這些結果的原因,但是否這些結果屬實卻未必是
: 正確的。這是光仰賴本質論的解讀方式是做不到的部分。
我說:
我依舊不是很明白妳對「建構論」與「本質論」所做的區分。有的人偏好,僅對
與價值無涉,或價值色彩淡薄的事實做描述式的探究,有的人則偏好對與價值有
關,價值色彩濃厚的事實,做描述式的探究或論證式的探究(在此,「價值」或
可等同於「道德」 -- 道德價值) -- 描述式,比方說「怎樣怎樣的人是受到歧
視的」;論證式,比方說「基於什麼和什麼,所以人被怎樣怎樣對待是種歧視」
。
這些都是可能的,也都是有意義的研究。
以上這些可能的偏好,和實踐的關係為何?前者,一樣可以作為任何一個人在生
活裡,實踐時候的理由;比方說,因為女生開車肇事率高(先假設這是事實,我
知道這不是),所以我在開車時會盡量避免開在女生開的車子後頭;後者,作為
實踐的理由或動機,與前者不大一樣,而是基於道德上的應然,比方說,人應該
自由且平等,這樣那樣做限制了人的自由、導致了不平等,所以是不應該做的,
所以應該被阻止或禁止。而這是我做這些的理由 -- 因為我這樣做,可以阻止或
禁止那些不道德的事情發生。若這樣不道德的事情的發生非我一己之力所能禁止
與阻止,需要透過政府的公權力,那麼,阻止或禁止這些不道德的事情發生,便
是我推動立法....等實踐的理由。
後者和前者基本上相當相似,除了這一點:「這樣那樣做,或這樣那樣的現狀事
實限制了人的自由、導致了不平等、是不道德的」這些描述是否和「女生開車肇
事率高」是同一類的,一樣是對於某事實的描述? -- 這一點有著相當大的爭議。
常見的爭執的形式如下:你說這樣那樣做不道德、你說現狀不道德,那些是
你說
的!
我不認為,也因此我反對你的描述,認為你的描述為假 -- 典型的道德相對
主義者的說詞,不過這在台灣,或至少PTT 上,非常普遍。而因為在對於現狀的
描述(先不論「這不道德」是否是一種事實描述)都充滿爭議了,所以你以此描
述為基礎的實踐,更是充滿了爭議。反對者認為你根本沒有好理由這樣實踐,或
說你的實踐根本缺乏合理的基礎。
設想一個人在某個場域裡喊著應該怎樣怎樣,尤其針對制度面,她的吶喊 -- 這
實踐本身被人所輕視或忽略。人們這樣回應,一個主要的理由是在該場域裡的人
們根本不認為該制度有什麼大問題,因此需要改變,也就是說,人們認為那個(
類似)事實描述的描述為假,所以她的吶喊(實踐)根本缺乏合理基礎。
這就好像一個以「女生開車肇事率高」為理由避免開在女生開的車的後面的人,
當有人齊備證據告訴他,其實女生開車肇事率沒有比較高,但那個人依舊以那理
由避免該在女生的車後面時,他這行為缺乏合理基礎一樣。
所以,實踐?本質不可探究?本質論做不到、建構論才做得到?
我想,我不知道有誰真的持你所說的,這樣的本質論版本。多的是從所有事實中
偏頗取樣部分的事實,或根本對事實做扭曲陳述的人。無論是對於現狀是否「夠
道德」,或者對於怎樣才叫「夠道德」(比方相對主義者的「我說了夠就夠!」
),都有各式各樣的聲音,而這些聲音中,包含很多笨蛋蠢蛋發出的聲音。我一
直以為問題是在這兒,而非你所說的本質論與建構論。講白一點,給那些白痴戴
上本質論的高帽子,實在是高估了他們。本質論除了我前一篇講的規律掌握之外
,還有一個是上頭提的:求真理。這年頭,那些你所指稱的本質論者,誰在意真
理?
再來,針對例子表達一些意見。
你說:
: 以一個具體例子就是指,說一個女人該有女人的樣子跟說一個男人該有男人的
: 樣子這句話所說的那個樣子是否是一種刻板性別還是單指涉生理性別?
我很好奇,主張「女人『該』有這樣那樣的樣子」這裡的「該」是什麼意思?
女人多數在成年後會有乳房、女人多數有子宮....這些是純描述式的。我們不會
也不需要說女人成年後該有乳房、該有子宮....,除了這樣的情況:當「應該」
表達的是一種說話者的期待時,比方說,說話者是一個醫生,他依據關於女生生
理發展常模的知識,合理期待眼前這個女生在成年後乳房發育。當該名女生成年
時乳房沒有發育,醫生感到有些意外,超出了他的期待,並因此說:她「該」有
乳房!
但,有趣的事情是,脫離醫學、生理、生物、物理等自然科學的範疇時,當談到
「女生『該』有這樣那樣的樣子」時,這裡的「該」或「應該」,往往不僅只是
種期待,而是帶有「不得不為」、「非做不可」等強烈意涵的(道德)命令。
這是一個問題。
當然,我同意你的觀察,我相信亦有很多人不是這樣,而是預設了某個本質性的
主張,比方說,「因為沒有這樣那樣的樣子就不是女生,而你是女生且你沒有這
樣那樣的樣子,所以你該有這樣那樣的樣子」。有時候會聽到有人說「你這樣實
在不像女孩子耶」,也是一例。然而,我認為這樣一種披著本質形式外衣的主張
,並不是真的本質主張(在此,先不論上三行那個包含「因為....所以....」的
論證似乎根本不是一個有效的論證)。簡單說,那是人們對於真的本質以及社會
期待或社會共識之間有了混淆所致。
一個經典例子是「重物落較快」。「重物落較快」是中世紀歐洲人普遍相信的。
重的物體會落的比較快也是在這樣的信念前提下,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對物體會有
的期待。這是種社會共識 -- 人們相信這是事實,人們相信關於物體運動的一部
份真相是這樣。
今天的我們知道那是錯的。
類似地,今天的人們搞錯「女生得有這樣那樣的樣子才是女生」和「多數人們相
信『女生得有這樣那樣的樣子才是女生』」,認為兩者一樣但其實是不一樣的。
我認為,對於生理性別的認識,今天的我們有著類似中世紀人們一樣的錯誤的認
識。一個恰當的認識是,生理性別所伴隨的生理本質特性,基本上人為更動的可
能性並不大;然而,作為一個社會人,他/ 她所呈現的非生理特性則是相當可變
的。無論是自身作為改變因,或者外在(社會)環境作為改變因。而這同樣適用
於社會共識與社會期待上:社會共識或期待是人為可變的,無論是社群內成員透
過社會運動或制度改革,或激進的流血革命;或是透過外在的,透過它國或其它
社群的思想輸入與影響而改變。至於變,又要依據什麼變呢?我想,道德與否會
是一個重要的判準。比方說,要往讓人自由不受干預,更為平等的方向改變。簡
言之,往更「好」的方向改變。
我認為,若多數人對於我們自身,包括生理包括社會,有著這樣的認識,那麼,
很多問題將會往被解決的方向走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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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36.112
※ 編輯: A1Yoshi 來自: 123.194.136.112 (10/31 15:05)
推 iamsiusa:嗯,我同意你的說法,因為我所想表達的改變變革是如你最 10/31 16:57
→ iamsiusa:後一段所描述的那樣,我表達還不夠清楚,還請見諒。 10/31 16:57
→ iamsiusa:不過我想給你一個建議,版上你常批罵的一些人,我現在覺 10/31 16:58
→ iamsiusa:得你是在浪費時間在他們身上,因為他們的問題可能比你所 10/31 16:59
→ iamsiusa:描述的狀況更為嚴重,除了置之不理的話甚至可能不懂裝懂 10/31 16:59
→ iamsiusa:以為你在講的是他們所以為的那樣子在直接否定,而沒探究 10/31 17:00
→ iamsiusa:他們自己在詮釋你所表達的話到底是否正確,我覺得你可以 10/31 17:00
→ iamsiusa:少花費點時間在他們身上了。 10/31 17:00
→ A1Yoshi:對此我有一個簡單的回應:如果對立真的存在,不管這是哪一 10/31 18:21
→ A1Yoshi:種對立(比方說階級的對立),那麼,就讓這對立攤在桌上吧 10/31 18:22
→ A1Yoshi:。透過激烈的廝殺,或者說某種鬥爭,我認為進步才有可能發 10/31 18:22
→ A1Yoshi:生。 10/31 18:22
→ A1Yoshi:妥協或忽視是需要批判與檢討的。 10/31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