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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正敏/台北報導】 2009.04.04 03:04 am 今天是清明,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天呼籲全民共同推動性別平等的祭祀文化。婦女新知副董 事楊婉瑩鼓勵「女兒回娘家掃墓」,並呼籲內政部和勞委會將性別平等思維納入禮儀師的 考試評鑑。 婦女新知指出,在台灣習俗中,女兒出嫁便算是夫家的人。女兒的「祖」從此便不再是原 生家庭,而是夫家,清明節也都要留在夫家祭拜。 陽明大學助教林宜平指出,政府推行「兩個孩子恰恰好」,出現許多生了兩個女兒的家庭 。若依照習俗,這些家庭的牌位清明節都不會有子孫前來祭拜,「政令如此,社會習俗是 否也應該改變呢?」 林宜平的爸爸早在一九九六年,便決心要蓋一個沒有性別之分的祖墳,讓所有林家的女兒 往生後,不論已婚未婚,都可以回到祖墳享受後世香煙。 林宜平現場播放她一百歲姑姑回娘家掃墓的紀錄片。她笑著說,林家做了這麼多「犯忌諱 」的事,「但我們家族還是非常興旺,從來沒有受到神明的處罰!」 去年台灣開辦第一屆喪禮服務丙級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將古老的殯葬產業納入專業證照 制度。楊婉瑩指出,證照考試題庫中,一百五十一題的禮儀師考題裡,有三十七題重複強 調傳統禮俗中「男尊女卑」、「男內女外」的觀念。 這些題目包括長孫釘應由長男咬、靈位應由孝子供奉等等,在在暗示男性才是子孫;在訃 聞的撰寫考試中,也依傳統的父系模式,將「女兒排在兒子和媳婦後面」列為正確答案。 楊婉瑩指出,禮儀師的其他考題多已符合現代社會需求。如懂得尊重不同族群宗教,提及 環保、公共衛生議題、甚至宣導超越死亡禁忌,建議預立遺囑,卻獨漏對性別平等議題的 反省,「難道性別禁忌會比死亡禁忌更難超越嗎?」 【2009/04/04 聯合報】@ http://udn.com/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