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tafemale (夕顏。朝露)》之銘言:
: 最近也跟朋友討論這個問題。當時他的講法跟卡維波老師很接近,導出的結論
: 是「應該要呈現更多元的性,讓人們知悉有不同的性的存在」。
: 當時沒有細想,後來覺得,這套將性和社會脈絡脫鉤的論述,還滿有問題的。
卡維波對性解放的論述在我看來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了,開始不分
青紅皂白地一律反對那些想要介入性多元的自由市場機制的言論,可是
好像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這個他在反對介入時同時(即使不是有
意如此地)保護了的自由市場機制,不一定會走向他所期待的性多元社
會,反而也可能走向一個性保守或性宰制的局面,對於這個他沒有在論
述中提及要如何來避免這種情況。
當然,我可以同意NCC要求政府介入的動機和理由很荒謬,但也不是
很能同意卡維波用來證成這些廣告沒有物化嫌疑(或者他用來trivilize
「物化」這個概念)的論證。
: 參考Kate Millt的性政治,我覺得這裡面的問題不是在於呈現性或是女體的部
: 份,而是在於呈現出來讓人觀看的方式。「物化」這個名詞,前面已經有pur
: 大大的解說。但我認為這次NCC的判決,與其說是針對「物化」,可能比較
: 像是針對「商品化」這個現象,要更為貼切一些。
: 不管是販賣身體的女性、用女體去吸睛的廠商,我認為他們也都是父權結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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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一部分──但是,這個問題不能單純的看成是性的問題,而應該看成是性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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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力(觀看、消費的權力)的集合,是一個性別的問題。
Paternalist 的觀點並非一個本質的惡,但很容易造成一個惡的結果。
要去證成這裡的「販賣身體的女性」如何「必然」是父權結構中被剝削
或被商品化,而其行為當中沒有能夠展現自我身體主權的可能性,是一
個比較強的論證負擔。
: 據此,探究誰消費、誰觀看,是我所認為的這個問題的核心。我是反對這樣的
: 廣告繼續出現的:因為他傳遞的,是一種經過父權扭曲的女性身體意象。在廣
: 告中,男性可以消費、接近女性的身體,無需經過女性的同意,甚至連與身體
: 主人眼神的接觸和語言的溝通都不需要。女性的身體呈現,作為商品的一部分
: ,是沒有自主權和主動性的──女性的身體是被那些消費者觀賞和消費的產品
: ,而不是一個具有自主性的、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被觀看以及如何被觀看的身
: 體。
妳在談的是創作者的意識還是閱聽人的詮釋?或者妳談到的是兩者之間
的關係?
「他傳遞的是一種經過父權扭曲的女性身體意象」,這裡的「他」指的
是廣告本身?還是廣告的製作人?而後段的詮釋(即「經過父權扭曲」
云云)是指廣告本質的意義,或者是製作人企圖傳達的訊息,還是閱聽
人的主觀詮釋?
因為卡維波對這些是有區分的,而儘管我在反對他宣稱「物化」僅存在
於閱聽人的詮釋這部分上,我仍然同意一個廣告的解讀或意義不會只有
一種,而且也不會只有一個效果。
也就是說,我同意妳說的這種詮釋的可能性,但我也完全同意卡維波所
宣稱的,廣告的訊息傳遞,仍然要等到閱聽人的詮釋完成了以後才算完
成,因此如果要說這樣的廣告傳遞的是怎樣怎樣的訊息,終究還是因人
而異。
但是針對妳在這裡提到的問題,我感到的一個疑惑是,妳認為問題在於
「男性可以在未經女性同意,甚至連與身體主人眼神的接觸和語言的溝
通都不需要的情況下,消費、接近女性的身體」,然後在我沒有看到什
麼論證的情況下,妳又宣稱了在這樣的廣告裡面「女性身體的呈現被當
成商品的一部分,『沒有自主權和主動性』」。
可是我看不見理由,因為若僅就妳所提供的文字做為思考的材料,似乎
連無名首頁的相簿排行榜裡的正妹都可以符合妳所描述的「被當成商品
(網站)的一部分而『沒有自主權和主動性』」,而任何走在路上的女
人也都可能被男性「在未經同意、甚至連與身體主人眼神的接觸和語言
的溝通都不需要的情況下消費、接近」她們的身體。
我的意思是,妳所提供的事實描述似乎不足以區分妳所批判的商品化的
女性身體,與妳應該不會一併譴責的例如網路相簿排行、例如一個自在
地走在路上的女性身體。
我看不懂的是,妳所譴責或者妳所批判的對象到底是誰?
如果是廣告製造商的「意識」或「企圖」的話,妳所列舉出來的罪狀卻
是關於「這個廣告可能被男性閱聽人如何詮釋」,但妳卻沒有在廣告商
的企圖或意識,與「廣告可能被男性閱聽人如何詮釋」這條罪狀之間做
出關係的連結,我看到的只有「女性身體的呈現被當成商品的一部分」
,可是看不出這個「被當成商品的一部分」,與妳接下來所宣稱的「因
此沒有自主權和主動性」的關聯是什麼。
另外是,妳認為女性身體的呈現因為被當成商品的一部分,「所以」沒
有自主權與主動性,可是妳也沒有清楚呈現出所謂的「沒有自主權和主
動性」到底意義為何?如果這句話的意思是妳在前面所敘述的「男性可
以如何不經由女性身體的主人互動溝通同意而消費其身體」,那麼妳要
如何區分其它女性身體也明顯可能被男性在未經互動溝通同意的情況下
消費其身體的情形(例如相簿,例如捷運上打盹的女人),妳要如何說
明為何前者「因為被當成商品的一部分」,所以男人就只能有一種方式
消費她,而後者因為沒有被當成商的一部分,所以男人可以有不同的方
式消費她?
但如果所謂的「沒有自主權和主動性」所意指的不是「男性可以不經由
互動溝通同意而消費女性身體」,那麼其意義究竟為何?究竟所謂的沒
有自主權和主動性是什麼意思?
: 不同於內衣廣告,大多數的內衣廣告中傳達的,是女性自身的舒適、美觀和滿
: 足感。與人互動時,女性對自己身體充滿自信的去參與與他人的互動,是以女
: 性的思維作為女性的出發點。姑且不論那後面是不是還有父權結構的凝視,但
: ,我認為這些遊戲廣告和內衣廣告給我最大的不同的感覺,便是在這裡。
所以上面的問題移到下面來看,或許可以比較清楚地發現,妳應該是在
批判廣告的製造者,以及廣告製造者本身的創作意識/企圖/動機。
但是,妳做為一個評論者,妳的角色依然只是一個詮釋者,妳要如何把
自己從詮釋的角色切換成創作者的角色?
當妳發現自己對兩種廣告有「不同的感覺」時,妳要怎麼面對另一個不
會有不同感覺的詮釋?
例如,當妳面對一位男性,在觀看殺很大的廣告時只有仰慕之情而沒有
意淫之意,但在觀看內衣廣告時卻只有意淫之意而沒有仰慕之情,妳要
怎麼處理這種詮釋?以及,妳要怎麼決定自己對兩者的創作判斷是正確
或被自己的主觀再詮釋過的?其實也就是第一個問題,妳要怎麼跨越妳
做為一個詮釋者的障礙而到達創作者的領域?
我還沒有什麼特定的觀點或立場,我在這個議題上是傾向於不透過公權
力來介力廣告的創作,就如同我們色情影片的立場一般,我傾向於不區
分什麼是「好的色情」與「壞的色情」。
但是我不排除無論是色情片、無論是廣告、海報、或者是其它傳播媒介
的成品,都可以有好或壞的區分,可以有物化或保留主體性的區分,但
是要真的去畫下那個界線,妳所影響到的不是只有廣告商的利益,妳所
影響到的還包括了妳對其他沒有在這個事件中發聲的閱聽人,也就是,
妳或許會在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Paternalize 了一些其實並不需要妳的
干涉的人的權益。妳要如何考慮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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