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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除罪 婦團樂見「性議題小小進步」【2009/04/12 聯合報】 何定照/台北報導 立委提案刪除「罰娼不罰嫖」規定,婦團對不罰娼同表贊成,高呼是現行法規實 施十七年後「遲來的正義」。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對立院提案「樂觀其成」,認為是台灣十幾年 來在性工作議題上「小小的進步」,「如果該案通過,弱勢流鶯再也不用因為擔 心被警察抓,結果生活成問題、安全受威脅!」 她指出,台灣從一九九二年開始實施全球少見的「罰娼不罰嫖」,要到一九九七 年公娼抗爭,社會才有所省思。數年前,政府有意修法「娼嫖都不罰」,卻在主 張罰嫖不罰娼的婦團抗議下不了了之,造成性工作者持續受迫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認為,現行的禁娼、禁交易,只會讓性交易地下化 ,且與黑道掛勾,倘若將性工作制度化,有公開管理模式,不但能保障性工作者 安全,也能讓社會更健康。不過她也強調,性工作若除罪化,政府該如何管理還 需討論。 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指出,婦團對「不罰娼」雖有共識,但鄭麗文提案可 更審慎,比如得利第三人是否該罰、是否可刊登廣告,婦團就還在研商。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樂見不罰娼,但也指出,女連內部仍在討論嫖客是否 該課予責任,「從疾病防治角度看,嫖客可能引起的疾病風險,不該由全民承擔 ,就像即將上路的抽菸健康捐,也是基於菸客引起的風險不該由整個社會承擔」 ,但究竟要對嫖客處以課稅或其他形式的責任,尚未有共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26
barbmarco:科科 證據來了 04/12 09:35
barbmarco:"卻在主張罰嫖不罰娼的婦團抗議下不了了之" 就說嘛.. 04/12 09:36
barbmarco:還好意思說"樂見有小小進步", 明明就是自己墨守成規, 汙 04/12 09:37
barbmarco:腐在先嘛..科 04/12 09:37
Kasheran:何以見得是墨守成規? 請解釋. 科. 04/12 10:33
Kasheran:只罰娼不罰嫖比較像是墨守成規 只罰嫖較像是窄化性別迷思 04/12 10:38
bj26bj:墨守成規....?嗯? 04/12 11:56
fotofolio:成規是罰嫖不罰娼?有人活在平行世界喔 04/12 13:43
reke:成規不是"罰嫖不罰娼" 而且有些婦團主張是都不罰怎麼有人無視 04/12 14:49
screenwriter:汙腐?迂腐? 04/12 15:01
nominalism:丟泥巴丟泥巴丟泥巴~~~ 04/12 15:12
undernight:支持都不罰 04/12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