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eyMonkey ()》之銘言:
: 性產業合法化以後就能好好管理, 這說法的根據在哪裡?
性產業合法化以後「就能」好好管理,其實不是我的主張。
我是說了,「性產業合法化後能好好管理」,
那句話是為了對比於「合法化後只會加劇現在的剝削」,
並不是說只要一個「合法化」的動作出現之後,
性產業馬上就能有條有理地被整頓乾淨,
而是主張「合法化」是「管理」的必要條件。
撇開道德觀點,單就實用價值來看,
無論如何禁止,如何掃黃,它在它就是在,
(廢話,警察掃黃都只會掃漫畫店和同志書店,
它當然會在)
如果掃不掉,那就擺在看得見的地方至少能夠天天擦。
: 台灣的現況來看, 法律上, 號稱色情業是非法.
: 媒體上過一陣子也會出現破獲大型應召站的新聞,
: 不過請想想. 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帶, 那些酒店是怎麼回事?
: 性產業合法化以後, 還是同樣的警界生態, 同樣的政界生態, 同樣的幫派生態.
: 怎麼能這麼信誓旦旦的說會有所不同?
: 而既然原本就是法律虛設的狀態.
: 合不合法又怎麼會影響到底層婦女的性工作機會?
: 說到性工作者的工作條件問題, 合法化之後, 外勞的工作環境如何?
: 而色情業背後更加兇惡的黑白勢力, 可能任由旗下小姐鬧革命嗎?
勢力介入是勢力介入的問題,
這不是「性工作者」的問題,
也甚至不是「性工作」本身的問題。
任何工作或產業都有可能產生黑白勢力非法介入的問題,
建築業難道沒有嗎?製造業難道沒有嗎?
要消除這些東西不是把性工作從法律上抹掉就自動消失,
因為眼不見並不會真的就乾淨了。
合法化是一個動作,是一個以示負責的動作,
國家裡有這些人,有這些以性做為生產工具的人,
既然有這些人,國家就要負起照顧他們的責任。
無論今天是不是只要一合法化,就等於國家挑起了這個責任,
但是不合法化,就是國家沒有責任的意思。
合法是管理的必要條件,
而非法介入和剝削不是性工作的必然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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