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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本報訊】 2009.09.29 04:15 am 讀賣新聞報導,日本政府打算讓已婚婦女保留娘家姓氏,該案最早明年1月送交國會。現 行女子婚後要從夫姓的制度,於1947年列入民法。 【2009/09/2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5.192
silver22:沒有提到小孩從母姓的可能性...不過對日本來說也算大進步 10/03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