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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cean26 ()》之銘言: : 這個問題好像一直都很麻煩阿, : 之前有一個女孩子要求學校明文禁止穿著伊斯蘭教的衣服上學, : 不然她的父母會要求她穿去學校,而不讓她跟大家穿一樣的體育服裝。 : 換句話說,以法律規定不准穿,讓不想要穿傳統宗教服裝、但無法抗拒文化壓力的人, : 可以有好的理由; : 但是以法律規定不穿,那些真心認為傳著傳統宗教服裝有其意義的人, : 宗教自由就被侵犯了。 : 上文有提到政教分離,但一般而言政教分離的理念應該是國家不得以公權力, : 特別去贊助、或是打壓宗教,也就是要使得政治和宗教之間沒有關係。 : 但是這個法律看起來是特別針對伊斯蘭教。 : 所以這種法律不管是在追求性別平等、或是政教分離,都面臨到兩難呢 如果一個宗教迫害某些族群,那這個宗教不值得尊重。 很多人都有一種迷思,特別是被回教徒洗腦的人:「要尊重別人的文化」,但問題是, 尊重他們壓迫無辜者的權"利",就是成為幫兇體系。 就好像今天大家很反感某些一直幫罪犯爭取人權的"偽"人權團體,請問我們的人權在哪? 個人覺得是一樣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12.154
garden33:疑問:回教所有的文化都不好嗎? 02/07 16:46
barbmarco:個人覺得"不"是一樣的道理。 02/07 16:53
barbmarco:那些你口中的"偽"人權團體幫罪犯爭取人權的同時是沒有迫 02/07 16:53
barbmarco:害到你的人權。你說這種話跟你口中的回教徒有啥分別? 02/07 16:54
barbmarco:台灣不少基督教教會也不值得尊重,因為他們迫害同性戀者 02/07 16:55
barbmarco:那些說人權團體的人其實不過是偏向社會達爾文主義罷了。 02/07 16:56
thelight111:基督教經過文藝復興之後一系列思維洗禮 02/07 18:46
thelight111:回教則徹底和近代的社會文化發展脫節,停留在中古世紀 02/07 18:46
thelight111:在「迫害」的層面和程度上都徹底不可混為一談,差很大 02/07 18:47
thelight111:至於那些偽人權團體,除非我不是社會的一員 02/07 18:48
thelight111:否則他們就是迫害到我的人權了,因為他們支持罪犯 02/07 18:48
barbmarco:是喔。原來給人錢就代表你的錢包少了錢喔,了解。 02/07 20:47
barbmarco:差很大嗎? 我倒覺得在我提的例子內是沒有多大的分別。 02/07 20:47
very1ghost:我說,在這邊我難得地支持b大的想法與論點 XDD 02/07 20:59
akrsw:原 po 的意思是「罪犯不該有人權」嗎? 02/08 11:00
reke:罪犯有人權跟支持罪犯應該是兩碼子事 02/08 16:16
thelight111:扯遠了,當罪犯付出的代價少於受害者受到的損失, 02/08 17:11
thelight111:他們就是"贏"了,每個罪犯心裡都會這樣估算, 02/08 17:12
thelight111:表面上繼續裝可憐而已,他們有人權,我們就沒人權 02/08 17:12
thelight111:應該說"當罪犯付出的代價和受害者不成比例時" 02/08 17:13
thelight111:幾星期前的新聞,一個男的曾經殺過女友還是老婆,只關 02/08 17:16
thelight111:兩年就放出來,然後又殺了他後來的女友還是老婆,法官 02/08 17:17
thelight111:還真以為他可憐"痛失愛妻"(明明就是被他虐待) 02/08 17:17
thelight111:這種同情加害者的心理就是支持犯罪的實質效應 02/08 17:18
thelight111:B開頭的那位和認同他的,如果基度教也有真對女人的 02/08 17:20
thelight111:"光榮殺人"習俗並且很普遍的存在於今日世上,你們再說 02/08 17:20
thelight111:都一樣吧 02/08 17:20
garden33:我越來越看不懂為什麼要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 02/08 17:24
nominalism:我手上有瓢蟲僅發行過的兩張唱片,有個小偷到我家來偷東 02/08 18:06
nominalism:西時把它們偷走,在網拍上賣了總價2000(因為絕版,所以這 02/08 18:07
nominalism:兩張唱片現在絕對值這個價錢)。現在這個小偷被抓到了, 02/08 18:07
nominalism:他是罪犯,我是受害者,公正的做法是什麼? 讓不知情的買 02/08 18:08
nominalism:家把買到的兩張唱片還給我,並讓小偷將賣唱片所得的錢退 02/08 18:08
nominalism:還給不知情的買家? 02/08 18:08
nominalism:對我而言,那兩張唱片的價值無法以金錢衡量,所以我不願 02/08 18:08
nominalism:意出售;對不知情的買家而言,這兩張唱片的價值或大於兩 02/08 18:09
nominalism:千元新台幣的價值,而對小偷而言,兩千元新台幣的價值遠 02/08 18:09
nominalism:大於兩張唱片的價值。 02/08 18:09
nominalism:試問,在這個關係裡,受害者和罪犯的價值得失應該如何計 02/08 18:09
nominalism:算才叫"公正"? 你要如何決定讓罪犯損失多少,才能彌補受 02/08 18:10
nominalism:害者的損失? 02/08 18:10
nominalism:誰來做價值的公正仲裁? 價值的仲裁有可能公正嗎? 02/08 18:10
nominalism:最後,請不要忘記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犯罪"都是在衝動之 02/08 18:11
nominalism:下沒有經過計畫和計算而行動的,沒有"每個罪犯的心裡都 02/08 18:11
nominalism:會這樣估算"這種天方夜譚。 02/08 18:11
barbmarco:宗教本來就會生出宗教狂熱者甚至教條主義者,基督教一樣 02/08 20:30
barbmarco:會有(尤其是結合了中國人苟安儒心態的基督教會) 02/08 20:31
barbmarco:"只關兩年就放出來"那是法律的問題。人權組織沒你或者那 02/08 20:32
barbmarco:些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想得那麼神通廣大,可以控制法律,而 02/08 20:32
barbmarco:只是保障罪犯的訴訟權罷了。 02/08 20:33
barbmarco:聖經上講同性戀的句子不超過二十句,就可讓一大群台灣的 02/08 20:40
barbmarco:右派基督教教徒去用上街遊行公然打壓與歧視同性戀者。 02/08 20:41
barbmarco:是啊,是沒到殺人,但這就是那些人信奉的所謂"愛世人"的 02/08 20:42
barbmarco:基督? 行公義好憐憫丟到哪兒去了? 越想就越覺得噁。 02/08 20:42
Mancer:泣 為什麼這裡的人都喜歡用推文講事情 (眼花) 02/09 00:41
Agency:說實在我不覺得你的思考模式跟你討厭的「回教」有差異耶 02/10 13:09
thelight111:to那個nominalism:你知道自己對犯罪心理學了解多少? 02/11 17:39
thelight111:有任何實務經驗?看起來不像有,每個罪犯都會在心理面 02/11 17:40
thelight111:估算自己和受害者的損失哪個大,後者高於自己他們就贏 02/11 17:40
thelight111:了,這是事實,以暴力刑犯來說。我們只看到一堆假人權 02/11 17:41
thelight111:團體不斷以同情加害人的角度,讓判決越來越輕,全無嚇 02/11 17:42
thelight111:和懲罰效果。這跟同情回教徒之於女權,我認為是類似的 02/11 17:43
thelight111:我所了解的很多情殺仇殺之類的案件都是經過估算,抱歉 02/11 17:43
thelight111:by 一個親身經歷過暴力化心理歷程的人,我知道這什麼 02/11 17:44
thelight111:"多數犯罪都是衝動",我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我很恨你, 02/11 17:53
thelight111:我殺了你,然後在法庭上裝可憐、假裝是臨時起意以求輕 02/11 17:54
thelight111:判,法官大概也會真的信了,然後把我算入其中一個"衝 02/11 17:54
thelight111:動"裡面,然後我只被判幾年而你死了,在牢獄裡面, 02/11 17:55
thelight111:我一定會在心理面覺得我贏了你輸了,儘管我裝的很可憐 02/11 17:55
thelight111:抱歉,大部分都是這樣,這就是「仇恨」,人家覺得被關 02/11 17:57
thelight111:幾年換你一條命也值得,很多沒有相關心理實務經驗的人 02/11 17:57
thelight111:還真的相信他們裝可憐的說詞 02/11 17:57
Fruitless:這年頭最流行鐵口直斷...能不能報一下明天樂透號碼啊? 02/12 00:35
barbmarco:還是在迴避我說的重點。 02/12 00:46
barbmarco:照你這種邏輯,你應該順道去敵視玩弄法律的律師,尤其是 02/12 00:47
barbmarco:那些為虎作倀的律師吧。 02/12 00:47
barbmarco:再順道應該去不相信法治吧。有死亡筆記的話你一定變kira 02/12 00:48
reke:律師也不該被敵視啊 =.= 為當事人脫罪減刑才是他們的工作 02/12 09:33
nominalism:所以你的犯罪心理學的資料來源就是你自己的經驗? :) 02/12 17:30
barbmarco:因為照他的邏輯,也不用有律師了。一切回到中國古代只有 02/12 20:50
barbmarco:刑法的時代,被告的就該死,也不用審了,直接判。 02/12 20:51
reke:我有想到《七俠五義》的小說,包公都是"一看此人便知不是善類 02/13 00:39
reke:然後就憑這種直覺刑求逼供 當然小說裡他絕無誤判的可能性啦 02/13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