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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其他版看到這篇文章只想過來跟你講這一句話 你如果把「婚前性行為」入罪 只會讓「小小曹」這類孩子的劣勢更嚴重 1.媽媽受罰導致家庭負擔加重 2.法定罪刑會導致異樣眼光加重 3.戶籍制度會影到其能享有基本人權,比方說受教權 (其實看不能沒有你就知道現況也是) 你的思想只可能害死更多孩子,而不會保護他們 相反的,讓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 讓單親與雙親家庭在法律上一視同仁 才是確保這些孩子基本權益的方式 如果把婚前性行為在道德上或法律上定為不可接受 更本是在增加這些孩子所受到構成的實質性岐視與迫害 如果這是你想要的請你繼續下去 ※ 引述《astro1abe (浪跡天涯)》之銘言: : 我了解你們的意思,名份制度,是一種最不合時宜的制度 : 的確我認同,因為這些傳統,讓許多單親家庭飽受異樣眼光 : 要想想這樣是否會導致混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212.240 ※ 編輯: asity 來自: 163.14.212.240 (04/23 10:40) ※ 編輯: asity 來自: 163.14.212.240 (04/23 10:42)
smartken:他一直很堅持爸媽都在的家庭 經濟一定比較好之類芸芸... 04/23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