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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 高中以下要上性交易防制課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未來高中以下學校每 學年都要辦理性交易防制教育課程;而如果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父母就必須接受教育 輔導,否則最高可罰1萬5000元。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民國84年所制定,但近來社會環境快速變遷,兒童 及少年從事性交易型態較以往已迥然有別,國高中生從事援交時有所聞,甚至還有女校學 集體到酒店上班。 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行政院會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修正。草案 新增,高中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性交易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學校發現未滿18歲學 生有疑似從事性交易者,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也應立即指派社工人員調查及採 取必要措施。草案並規定,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性交易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令其 父母、監護人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如果沒有完成規定時數,可處 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政府有責任盡最大的努力保護兒童及少年,避免兒童及少年受 到性剝削及性迫害,本次修法提供了更周全的保護措施,內政部應積極向立法院朝野各黨 團及民間團體說明溝通,及早完成立法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52.51
Belialdeng:所以是要教什麼?性交易的壞處? 07/23 17:42
FKL:變成性保守課的機率應該很高 07/23 17:54
f0960031:又試圖阻止未被權力核可的性接觸... 07/24 02:02
FKL:我們學校不知道有沒有做援交的? 07/24 08:47
FKL:我只敢說有很多約砲的人啦 07/24 08:48
libai:其實有時候會想 到底什麼叫性交易 最狹義當然就是有一方出錢 07/24 14:45
libai:那如果是欲求的互相消耗 互相消費呢 在主體性互相承認之下 07/24 14:46
libai:這樣是一個交易嗎? 07/24 14:46
walby:那這樣國民黨陪飯局的小姐是不是性交易呢? 07/24 14:59
Belialdeng:老婆說除非老公送鑽戒不然不跟他歡好算嗎XD 07/24 17:07
libai:技巧太差 不好意思收錢 07/24 17:18
nominalism:如果把以物易物的交易模式也算進去,甚至把以服務易服務 07/25 00:18
nominalism:的交易模式也算進去,還有不是交易的性交嗎? 07/25 00:18
libai:恩 其實是為了導出 某一方的行為是更有價 所以令一方必須貼 07/25 00:34
libai:前來補 07/25 00:35
walby:老實說這種課也只是在宣傳「正確且婚姻內的性行為才是好的」 07/25 11:41
AUchef:我很好奇耶 文章內容看起來是想宣導"賣春不好" 那買春可嗎? 07/25 19:09
AUchef:如果一個17歲的高中生拿零用錢去買春 而對方年滿18的話 07/25 19:10
AUchef:那是誰受到性剝削和性迫害了呢??? 07/25 19:11
reke:性剝削跟迫害用個人對個人的case來看本來問題就很多 07/25 19:50
nominalism:不只性剝削,事實上任何族群間的結構問題,以個人觀點來 07/25 19:55
nominalism:看都會有很多破綻,但不表示那種結構上的權力差異其實不 07/25 19:56
nominalism:存在,只是應對的方式可以更細緻,而不是那麼粗糙。 07/25 19:56
libai:想到的是 離開生殖 性行為本就是欲求的互相消費 07/25 20:26
libai:然而 價值的造成 確實是個結構問題 比方前面板友提的 07/25 20:26
libai:可能的 婚姻賣春化 當年公娼阿姨也是這樣對某位罵她的貴婦說 07/25 20:28
libai:只是你那張飯票是長期的 我這張是短期的而已... 07/25 20:28
teiD:我是不反對教青少年一些性交易的現實面,但是一面倒地用防制 07/25 21:20
teiD:觀點去教未免也太片面...感覺性工作者的處境又更艱難了。 07/25 21:21
gaultter:= = 07/26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