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ky (康斯坦D)
看板FengYuan
標題Re: [問題] 不覺得遶境真是擾民嗎?
時間Thu May 6 15:49:22 2010
(原文恕刪)
先防個雷
這篇有些法規條文的部份
如果對於法規條文閱讀後會眩暈情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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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早期的農業社會所傳承下來的民間習俗信仰
在今這個時空背景下所衍生出來的某些產物
例如焚燒金紙或是施放鞭炮
亦或是演戲謝神乃至神明繞境之類的古禮
在某部份或許並不能夠讓人接受
建議受影響的朋友
可以寫信予與其主辦單位
提出您的疑問及建議和困擾之處
當然其相關回覆
因為公職單位根深蒂固的官僚作法
得到相關制式的官話回覆
這或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集會遊行法第十四條第四款(註1)規定
四、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
該條文係為主管機關審核申請單位的許可限定
並非常態規定
又其上開條文
安寧一詞之部份
係以噪音管制法
(註2)之相關子法
噪音管制標準(註3)解釋之
其噪音為一主觀認定之事實
惟上述條文以
分貝數作為判定之依據
且各管制區域內相關分貝數及時間皆有明確之規範及釋義
註1:集會遊行法 (91.06.26.)
http://0rz.tw/a252V
註2:噪音管制法 (97.12.03.)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010
註3:噪音管制標準
http://law.epa.gov.tw/zh-tw/laws/844578960.html
噪音管制標準─法條原文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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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就像是最美麗的花朵,
但是,若你想要去摘取它,必須有走向懸崖邊緣的勇氣。
感情,本來就不可能去奢求每一段都能有個完美的結果。
但是,重要的是,你曾走過了這一遭,而且,它讓你真的學到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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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107.42
→ ohGOD:真的暈 不過也看完了 05/06 15:58
推 palmmac:我還是學生的時候,對這種事情厭惡到不行,還會發飆 05/06 16:11
→ palmmac:今年40了,在前幾年才慢慢發現他的可愛,逐漸接受這種騷擾 05/06 16:12
→ palmmac:既然他是文化的一部份,瞭解他會比誤解他快樂 05/06 16:13
→ palmmac:不過,公祭那種的,才真的是吵死人 05/06 16:14
推 KaiXuanHuang:推!! 05/06 19:23
推 Lysine:公祭,某些程度上也真的是在吵"死人" 05/07 00:02
推 chaos0807:XD 05/07 00:14
推 dream1985:推2樓,試著去了解自身文化!但公祭那個真的很容易心情差 05/07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