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7/today-so9.htm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吳姓男子不滿女友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懷疑她另結新歡,入
侵其住處後,以「倒栽蔥」方式捉住其4歲兒子的腳,揚言要從6樓窗戶將小孩丟下,警消
破門而入將吳男制伏,台中高分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年2月。
起訴書指出,吳男(35歲)和曾姓女子為男女朋友,2人原本住在花蓮縣,並育有3名子女
,但吳男經常毆打曾女,曾女在去年7月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並帶著3名子女搬到台中
市豐原區居住。
吳男不滿女友離開,經常以電話騷擾,並揚言要對她不利,曾女再度報警處理,吳男憤而
在去年10月間到豐原區找曾女,懷疑她和其他男子有曖昧關係,2人因而發生口角,吳男
竟趁女友不注意,挾持其4歲大兒子,企圖將他從6樓丟出去。警消人員趕到現場,吳男還
用剪刀抵住兒子的腹部,被員警奪下剪刀並將他制伏,才解除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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