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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190475.shtml
北市河濱公園 將開放烤肉、放鞭炮
【Upaper╱文/臺北市政府】 2008.01.22 08:10 am
未來,臺北市民到河濱公園可以從事更多樣化的戶外活動。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日前
通過「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將大幅開放臺北市河濱公園的活動
項目,供民眾從事露營、施放高低空煙火、燃放鞭炮、烤肉、野炊、釣魚,以及其他
經過市府公告開放的活動,預定試辦期為一年。
臺北市目前有多座河濱公園,但由於部分河濱公園的地點不易接近,使用上又有所限
制,以致使用率不高。臺北市首次於去年中秋節試辦河濱烤肉活動,市民反應熱絡,
臺北市長郝龍斌特別指示,研議擴大開放河濱公園的活動項目,以鼓勵並方便市民從
事戶外活動,提高市民對河濱公園的使用率。
市府工務局表示,根據現行的規定,民眾在公園內不能從事釣魚、營火、野炊、夜宿
、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等行為,此次研擬「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
,主要是為了促進河濱公園的休憩使用,讓民眾能在河濱公園內,從事更多樣的休閒
活動,但仍對活動內容及範圍,維持適度的管理。
雖然,市府即將開放民眾在河濱公園從事更多活動,但並非毫無限制,「臺北市河濱
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中,仍針對民眾從事露營、烤肉、野炊、燃放鞭炮、施
放高低空煙火、釣魚等活動時,所應遵守的事項加以規定,例如,只能在主管機關所
指定開放的場地進行、從事露營,或施放高空煙火活動,事先也須向各主管機關提出
申請許可等。
另外,民眾在河濱公園從事開放的活動時,如果遇到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
警報或超大豪雨特報,警戒區域包含臺北地區時,就應該自行撤離,同時,不能損壞
河濱公園內的設施,並請注意自身生命及財產安全。另外,活動產生的廢棄物,也請
自行攜帶離開,或放置在規定的垃圾集中點。
未來民眾在河濱公園從事這些特別活動時,如果違反規定,經過勸導後,仍不改善時
,工務局水利處可以命令民眾立即停止活動,並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裁處;但如果是民
眾沒有經過申請,就施放高空煙火時,即可直接依相關法規進行裁罰。
雖然「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已在市政會議通過,但尚未完成法定
程序及正式公告實施,市府將再視各河濱公園的地理環境、特性等條件,選擇適當的
地點、時間開放,市民在河濱公園從事活動時,仍應遵守現行相關規定,並注意自身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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