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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we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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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益] 票據法問題
時間
Sun Nov 1 16:15:27 2009
想請問票據法問題 作考古題時 在支票提示日的部分 支票發票地在台北市,付款地在高雄市 答案是15日 但兩者不是都直轄市?在同一省(市)區內不是7日嗎? 請好心人指點迷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7.233
推
garason
:不同直轄市 所以15日
11/01 16:28
推
pineapple530
:課本再多看幾次吧~
11/01 22:55
→
stupidboy66
:妳該把他看成台北省跟高雄省,院轄市地位同"省"
11/01 23:15
推
nowen
:因為都是直轄市..所以是不同省(市)啊~~ ^^
11/02 00:57
→
magic999
:院轄市地位不是省喔,直轄市才是
11/02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