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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考題文請務必附上想法!! ===========確認之後請刪除虛線以上部份============== 97年土銀 支票發票地在高雄市 付款地在台南市 應於發票日後多久提示 ANS 15天 97年土銀 發票地為永和市 以台銀公館分行(台北市)為付款地之支票 付款提示期限為 ANS 發票後15天 94年金雇 依票據法規定一張發票地為澎湖縣 付款地為高雄縣支票 提示期限為發票後幾日內 ANS 七日 票據法130條 發票地付款地 在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七日內提示 不在同一省(市)區內 發票日十五日內提示 澎湖跟高雄算七天 可是高雄跟台南卻算15天 麻煩擅於分辨的人告訴我該怎麼判斷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3.93
kutkin:"高雄縣" "高雄市" 04/18 21:01
evil0825:用直轄市分,高雄縣和澎湖都是台灣省.高雄市和台南(台灣省 04/18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