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anifeng (U deserve it!)
看板Finance
標題Re: [考題] 票據法 支票
時間Thu Apr 22 12:37:25 2010
用版大的方法解題目都沒有問題
偏偏遇到有一題我不會T___T
翻了另一本書的答案也是一樣
Q:支票之付款地為台北市,付款地為高雄市,執票人
應於發票日後多久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A:十五日
我的想法是..
台北市跟高雄市都是直轄市,為什麼不是七日?這樣不算在同一省(市)區內嗎?
有請版大幫忙解惑了
感謝<(____>
: 只有高雄市和台北市是直轄,其他都是歸省(不是廢省了嗎 XD)
: 這樣很好區分吧
: 臺灣省 直轄市 第一級地方
: ├──────┐ │
: 縣 省轄市 │ 第二級地方
: ┌─┼──┐ │ │
: 鄉 鎮 縣轄市 (區) (區) 第三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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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132.45
※ 編輯: chuanifeng 來自: 114.35.132.45 (04/22 12:38)
→ chansexy:台北 高雄 算分開的 04/22 12:56
推 beserious:台北市、高雄市當然不是同一個直轄市囉~~ 04/22 15:09
→ vieri21:我記得答案是七天也,我有作過這題 04/22 17:36
推 yape:查我的文 04/22 18:57
推 calase:兩個直轄市是平行的,和省同級,所以都獨立看待 04/22 19:28
→ chuanifeng:受益良多:) 感謝大家的回答! 04/22 21:17
推 beserious:最簡單的方法:把直轄市想像成是"台北省"和"高雄省" 04/22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