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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 小弟目前握有某知名銀行之聘任函 其內容載明包含聘任薪及聘任職務(ARM) 當初也是評估過聘任函中的條件才從之前工作轉職過來 但是現在不到半年 主管單位卻一直希望將我調至業務AO部門 可是業務部門的薪水.福利制度及工作內容與聘任函完全不相同 小弟想請問 若公司強制將我調至業務部門 於勞基法上是否傷害到我的權益呢?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99
letitialin:我也有拿過聘任函,上面有蓋章字樣,或許有法律效益? 06/04 18:44
letitialin:我也想知道關於權益的問題? 06/04 18:45
transferting: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6/04 18:49
kaiblue:建議直接打電話去諮詢勞委會 06/04 20:50
yw7xc:題外話一下...... 06/05 18:49
yw7xc:現在很多銀行為了節省成本,常常將消金人員轉調企金,或者 06/05 18:50
yw7xc:直接由助理升任企金業務......請大家注意囉.... 06/05 18:51
yw7xc:薪水卻還是原任時的薪水...... 06/05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