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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2012.04.06 03:06 am http://udn.com/NEWS/LIFE/LIF6/7010133.shtml 銀行招考員工時限制應試者視力,是否構成身障就業歧視?這條「行規」存在多年, 外界也習以為常,但台北市勞工局接獲民眾申訴後,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認為此規定影響弱視者工作權,要求金融機構往後不得將視力列為應試門檻。 北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說,目前北市有十六家金融機構招考時限制視力,業者在外界 質疑後願修改規定,委員會認為不成立就業歧視,只以行政指導函要求改正。 陳業鑫說,許多老銀行在三、四十年前設下視力規定,現在視能輔具越來越多元, 可藉眼鏡、隱形眼鏡或透過電腦螢幕放大字型,解決視力問題,銀行招考時應改以 實際執行職務的情況,來認定是否能勝任工作。 金融機構的工作內容和數字相關,可能會接觸現金、傳票等業務,若從業人員一時 「眼花」,影響甚鉅。許多業者乾脆在招考簡章中註明,應考者視力「矯正後兩眼 均達0.5以上」,或「矯正後優眼視力達0.8以上」。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近來檢視銀行招考簡章,質疑此限制影響身障者求職權益,恐構成 就業歧視,向勞工局申訴。 北市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認為,並非所有金融機構的職務都須快速、正確辨識數字, 例如法務和資訊人員;銀行招考時,以單一職務的工作性質,或以職務可能輪調為由, 限制所有職務應試者的視力,並不合理。 委員會也諮詢愛盲基金會了解弱視者在遠近視力值、顏色敏感度等狀況都不相同, 單從視力值0.8或0.5,不能判斷是否能勝任金融工作。 以國外為例,美國也有視障者在銀行擔任簿記人員,或在投資管理公司擔任 證券管理專員。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接獲民眾檢舉,銀行在召募人才時,限制應試者的視力,等於影響 身心障礙者的求職權益。中國信託銀行、台新銀行、元大銀行、永豐銀行、日盛 銀行等民營銀行昨天都指出,公司沒有這項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14
MAYMAY168:面試再刷掉就好了.... 04/07 09:07
sunsir0000:推樓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是有人容易自我感覺良好 04/07 10:47
sentiswab:跟美國比??? 04/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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