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dy0404 (麻雀)
看板Finance
標題[考題] 華南票據法第75題
時間Tue May 22 14:42:43 2012
75.張三交付票據一紙給甲,甲背書轉讓給乙,乙背書轉讓給丙,丙再背書轉讓給丁,
丁再背書轉讓給戊,戊為最後之執票人,戊基於與丙有深厚情誼,於是乃主動塗銷丙之
背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甲、乙仍應負票據責任 2 丙仍應負票據責任
3 甲、乙、丙、丁均仍應負票據責任 4 甲、乙、丙、丁均不負票據責任
答案是1
但是若是依票據之獨立性,甲、乙、丙、丁不是都要依票據文義負責嗎?
為什麼答案是1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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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30.15
→ ididid31:票據法第38條 05/22 14:58
→ lovecredit:票據法第38條 05/22 14:58
推 blackdoff:因為把丙塗銷了 若為執票人故意為之者 05/22 14:59
→ blackdoff:被塗銷者及其後手 免除票據責任 05/22 15:00
→ blackdoff:若非故意為之者 不影響背書連續者 05/22 15:01
→ crackecstasy:三個高手 05/22 15:02
→ blackdoff:視為無記載 影響背書連續者 視為未塗銷 05/22 15:02
→ sindy0404:謝謝高手的解答 05/22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