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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覺得分離課稅那題的答案很詭異 之前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去申請釋疑,沒想到還真的成功了 以下就把金研院的回覆複製貼上給大家參考啦 中間那一大段落落長的應考人疑義我就自動省略了 ===============================分隔線=============================== 題目: 33.下列金融工具之利息所得,何者非採分離課稅? 【1】政府公債 【2】可轉讓定期存單 【3】商業本票 【4】國庫券 正確答案:【1】 回覆要點: 一、 依所得稅法14條、14-1條規定,政府公債、可轉定期存單、商業本票、 國庫券之利息所得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採分離課稅,扣繳稅率為10%。 二、 本題無正確解答,建議一律給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86.251
jamupme:原PO真帥 05/31 23:33
※ 編輯: yaoj 來自: 1.162.86.251 (05/31 23:34)
tin3532:這題我也有申議,我也收到信了! 06/01 09:11
FlyinDance56:請問有申議才送分嗎0.0? 06/01 12:10
U1300135:我笑了 06/01 12:44
ilovewhiz:想知道24題有沒有人有申訴的結果? 06/0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