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ki666:沒有31日就該月末日阿 10/31 12:43
→ yuki666:絕對記載五條件:簽名、票據名、一定金、無條件、年月日 10/31 12:47
→ yuki666:(B)就違反"無條件" 10/31 12:47
→ yuki666:沒有31號,但知道發票人想表達六月最後一天就好 10/31 12:48
可是解答不是這樣寫的欸@@"
(D)是屬於「記載無益事項」,所以該記載無效 ←這是解答寫的
然後會變成見票即付嗎?←這是我想要問的
→ yuki666:另一個題目麻煩完整打上,不然一時很難聯想 10/31 12:49
題目是: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或數個月付款之票據,其到期日為?
答:在應付款之月,與該日期相當之日。(其餘選項省略)
"假如是5/31發票,記載「一個月後付款」,
則因六月無31日,故應以6/30為到期日" ←這些是解答寫的
→ yuki666:哪本參考書的解答= =? 10/31 17:42
→ yuki666:貨到付款,是有害事項(不得記載事項) 10/31 17:44
→ yuki666:無條件委託付款,若有設限票據行為無效 10/31 17:46
→ yuki666:無益事項:無記載、票可流通 有害事項:這張票無效 10/31 17:48
第一題是宏典102題庫的解答~
→ yuki666:第二個問題,請參考 票§68II 10/31 17:51
→ yuki666: §68 I 不是第二項,上一句打錯 10/31 17:52
→ yuki666:至於兩題差異點,你沒把詳細選項打出,我只能點到為止 10/31 17:53
其他選項分別為:相當日之前一日、相當日之後一日、該記載無效,
根據第68條,本題沒問題(就是考法條),
差異點在於:同樣是不存在之到期日,一個有效一個卻無效@@"
※ 編輯: grampus216 來自: 111.255.171.22 (11/01 01:03)
→ yuki666:記載無益就我認知,例如:支票到期日劃平行、背書附條件 11/01 07:40
→ yuki666:免擔保付款... 11/01 07:40
→ yuki666:第一題(D)我個人認知不是用記載無益事項解釋 11/01 07:49
→ yuki666:因為§68I就有講無相當日者...(而無益事項是記票據法所無) 11/01 07:50
→ yuki666:所以6/31到期,在票據法上就認定為6/30到期(並非無益) 11/01 07:52
→ yuki666:是故,第一題(D)與第二題並無衝突 11/01 07:52
→ grampus216:OKOK~感謝解答^^ 11/01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