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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金系系學會辦公室(教研館214室)使用規範條例 2009年09月23日公布 第一條:為維護財金系系學會辦公室(教研館214室,以下簡稱214室)空間之乾淨 舒適,增進系上同學使用權益,特訂定此條例。 第二條:214室內空間主要可供系內同學作為靜態活動(如會議討論/讀書會/暫時 休憩等)使用,原則上不需預借,但若系學會各部或是系學會之幹部會 議召開會議需要該空間時,則以系學會需求為主。該空間內雖不禁止飲 食,但請務必在當次活動後將製造之垃圾帶離214室,以維護下一位使用 者之使用權利。 第三條:214室上不開放個人暫放私人物品,也不開放各系隊暫放各系隊之球具。 214室之置物空間主要為財金系系學會之文案置放以及財金系各系隊/活 動之獎盃陳列所。若發現私人物品則由系學會直接代為保管,並請於期 限內贖回,若不贖回則直接清理。 第四條:物品之贖回原則上每個禮拜辦理一次,並同時繳交物品管理費,以每週 10元累計。 第五條:各活動使用完畢後,請依照本條例之附圖(照片)之狀況進行場復,若場 復狀況不佳,系學會得扣用214室之使用權利。 第六條:若有其他特殊需求及未盡事宜,請與直接系學會聯繫、反應 第七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