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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提出了美是理念說/分有說,建立了他的本體論美學。 這個觀點是:美是理念,現象中的個別事物之所以美,是因 為他們「分別擁有」或模仿了「美的理念」。 在柏拉圖的看法中,美的花、美的人、美的種種事物,是各 式各樣、變來變去的,他們可能是又美又醜的,彼此間是相 對的(猴子可能比石頭美,但跟美女比起來又顯得醜),由於 這些個別事物一經相對比較,就會使原來的美又變為醜的, 因此表示他們不是「絕對、永恆」的「真理」,這之中只有 「美」這個理念才是超脫在這些現象之上,只有理念才具永 恆的性質,才算得上是真理。 這就得說到柏拉圖的哲學體系,在他的思想裡,將世界分為 現象的世界(現實界、現象界)與真實的世界(也就是理念的世 界、觀念界),現實界是虛假的,觀念界才是真實的。 舉例來說吧,被稱為「椅子」的椅子,有的高有的矮,高的 是椅子,矮的也是椅子,如果我們認為高的椅子才是椅子- 所謂的「椅子的真理」:唯一的真實,永恆的真實-那矮的 椅子不就不算椅子了嗎?但何以高的或矮的椅子都能被視為 「椅子」呢?那是因為他們都擁有了「椅子」這個概念,所 以不管它是高是矮,都能被稱為椅子。 這些現實中的椅子,只是工匠對理念界中的椅子觀念的模仿 罷了。 換句話說,是先有了椅子的觀念,才有椅子被製造出來。 柏拉圖認為,現實中製造出來的椅子有高有矮,沒有同一的 形式,只有「椅子」這觀念,套到這些高矮不一的椅子上, 都具有「真理」的效力,所以觀念界才是真實永恆的,變動 的事物只是觀念(理念界)的投射罷了。 ---------------------------------------------------------- 其實古希臘羅馬的哲學家很早就看出來,人類的語言具有一種魔力, 這種魔力可以將人引導到「抽象的思維」,使人可以抽出現實現象來 思考。 數字1,2,3是抽象,因為在現實中,誰能告訴我們什麼東西是「1」? 「人」也是抽象的概念,當我們談到「人」的時候,誰能告訴我們, 究竟「人」是意指著現實中具體的「那個人」? 我們人類發明語言時,就不斷的運用抽象的能力,藉此指認具有相同 特徵的事物,以進行生活的溝通與認識事物。於是許多名詞為了指認 被發明出來了,然而具體的事物其實是大不相同的,這些各有不同的 事物,如現實中的椅子,就是所謂的「殊相」-因為他們各個看來都 是不同的;而抽象觀念中的文字或語言所使用的「椅子」就是「共相」, 「符號」也是一種「共相」的表現,如為了表示汽車的輪胎,我們會 畫個圈圈來表示這是輪胎-即使省略了很多細節。 「共相」具有象徵、忽略現實差異與細節的特性,然而它也常取代了 「殊相」,因為人往往無需根據現實就可以討論那個不在場的事物, 因為文字和語言可將不在場的事物帶到我們面前-它的魔力,卻也是 迷惑人類思想的「謊言」-因為不在場的事物就是不在場。 但人的經驗有限,活動能力有限,我們不可能時時隨心所欲的使事物 顯現在我們面前,於是我們需要很多方法去釐清、檢視語言文字,來 澄澈我們的思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9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