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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5.229.38.241 : ※ 編輯: inior 來自: 125.229.38.241 (01/16 21:51) : 推 Tayako:何謂貼近物質生活實踐的藝術家?? 01/16 22:14 : → Tayako:好比 料理 運動 文學 等 可以說是藝術 但"藝術家".. 01/16 22:15 : → Tayako:我認為還是有他的專有名詞性.... 01/16 22:16 : → Tayako:就像 運動員和表演藝術家..都是運動 但還是有分別的吧 01/16 22:17 : → Tayako:我認為..倒也..不是神不神聖或神秘的問題.. 01/16 22:18 好像是個大哉問... 我也只是發表個人自以為是的見解定義 XD" 各行各業上,如果要給他們一種人文社會創造力的肯定 ,就稱呼他們為藝術家,作為一種讚美與肯定         給予兩種分類:               形而上 形式展現 無功能性 無目的性 精神上   可意會不可言談 神秘的 想像滿足的   ex.美景、漂亮的美食、程式語言、愛情 涉及人類文化思維與活動即是藝術{                 形而下 內容事件 有功能性 有目的性 物質上 肉體的   能以敘述的 現實的 感官滿足的 ex.電影、好吃的美食、電腦遊戲、麵包 大部分的人都是兩種特質兼具,只是比重不同,他們展現在各行各業上 但有些人會走極端路線,這些人往往淪為怪咖、罪犯等的下場 也因為他們對他人造成困擾與危害,我們就不會稱呼他們為藝術家了 普遍所認同的 形 ↑普遍所認同的藝術家 自 ↑。怪咖、罪犯 藝術家 式 │我 │ 功 │藝 │ 夫 │術 │ 信 │ 仰 │ 。思想家 。好人 └────────→ └────────→ 內容深度 道德戒律 ※ 藝術家座標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38.241 ※ 編輯: inior 來自: 125.229.38.241 (01/17 02:01)
zatti:卡拉瓦喬:殺人 梵谷:自殘&傷人 ←怪咖、罪犯 XD 01/17 16:19
Tayako:很多藝術家用藝術做為逃避現實的方式 真的很多...變態之類 01/17 19:45
Tayako:但又不能否認那些變態有很高的藝術造詣... 01/17 19:45
※ 編輯: inior 來自: 125.229.42.159 (01/18 20:47)
inior:附個圖解 01/18 20:47
※ 編輯: inior 來自: 125.229.42.159 (01/19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