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ineA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14臺北美術獎徵件 最高首獎新台幣55萬 「臺北美術獎」為鼓勵具發展潛力且持續致力於藝術創作之優秀人才, 並發掘富有內涵與時代精神之藝術創作。 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個人或創作團隊 展出日期: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15年3月8日。 舉辦方式: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徵件簡章:請至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官網下載 (http://www.TFAM.museum)。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請至臺北美術獎網站(http://taa.TFAM.museum)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 上報名。 報名日期:2014年7月1日零時起至2014年8月31日下午5時止。 洽詢電話:(02)2595-7656轉233。 參賽方式說明: 一、 參賽規定 1. 提交2012年1月1日以後之單件或系列創作。 2. 作品不限媒材、尺寸。 二、 線上登錄資料 1. 個人資料(包括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2. 創作理念(約1000字以內) 3. 作品資料(包括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上傳作品) ※上傳作品說明:靜態圖檔,每張圖1MB,檔案格式JPG, 以10張為上限;數位作品或影片,上傳長度5分鐘為限, 影片檔案大小100MB以下,flv / wmv / avi / mpg/rmvb五種格式皆可。 4. 展示說明 三、 寄送光碟資料 1. 完成線上登錄之後,請列印資料,並製作作品光碟, 一併寄至「臺北市 10461 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展覽組 收」 (信封上請註明 臺北美術獎報名)。數位作品或影片, 需提供完整版內容,可使用flv / wmv / avi / mpg/rmvb 任一格式或DVD/藍光格式製作光碟,此光碟將不予以歸還。 四、 三階段評審作業 1. 初審:由評審團針對參賽者線上登錄資料進行審查, 並於本館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未獲入選者,本館將不另行通知。 2. 複審:本館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 擇期進行口頭簡報,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限, 說明作品與執行理念、展出空間規劃、其它參考作品,並由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 3. 決審:進入決審之參賽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 最終決審將選出首獎「臺北美術獎」1名、「優選獎」5名及「入選」數名。 1). 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卸展。 2). 展覽空間整合,由館方負責協調,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 3). 由本館提供每人上限15萬元之展覽製作費,包括木作、油漆等。 4). 本館將依展覽設備需求,提供館內現有之視聽設備,或由決賽者自行準備。 5). 本館負責展出作品之運輸與保險,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6).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7). 基於宣傳推廣所需,本館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 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評審: 1. 評審計5~7名,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2. 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 獎勵: 1. 獲「臺北美術獎」者,將由本館邀請舉辦個展, 並獲獎金新臺幣55萬元整(含稅10%)、獎座乙只、獎狀乙紙及專輯10冊。 2. 獲「優選獎」者,每名可獲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含稅10%)、 獎狀乙紙及專輯10冊。 3. 獲「入選」者,可獲獎狀乙紙及專輯10冊。 注意事項: 1. 凡參賽者,於完成線上報名後,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2.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違反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 1). 該作品曾在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2). 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 3.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 本館依相關規定辦理,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4. 展出作品以不會破壞本館硬體結構為原則。 5. 創作團隊若獲獎,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並責付其扣稅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 + 陌生人工作室 + 插畫 x 設計 x 漫畫 個人網站:http://tayako.pixnet.net/blog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Tayako.Mib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0.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ineArt/M.1408809618.A.D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