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ireman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日期:2008/10/14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4/17/17mgp.html 台北市中華路與廣州街附近,今(14)天中午左右發生不明氣體外洩 造成路過的騎士、民眾等共43人嗆傷,陸續出現眼睛與皮膚紅腫不適 經消防局緊急送醫前往台大、中興、和平及西園醫院 初步了解,這些不明氣體疑為「一氯乙醛」急毒性物質 這起化學粉末事故案發生上午11時多發生 根據目擊者指出,當時看到一輛機車行經,有個瓶子掉落遭後方公車輾過 緊接著一旁的機車騎士和路過民眾就感到眼睛一陣刺痛 目前萬華區警分局正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這起化學粉末傷害事件的原委 這起化學毒物事件,受到傷害的最小年紀僅2歲 出現症狀多為眼睛刺痛,皮膚紅腫不適,也有民眾出現呼吸急促情形 目前這些患者已分別送往各家醫院治療 其中台大醫院則於近中午12點接獲由119送來的傷患 至今共有20位(12男8女)皆因眼睛、咽喉不適接受治療 急診醫師除給予眼睛沖洗及身體除汙 並由眼科醫師及耳鼻喉科醫師進一步會診,並安排胸部X光檢查 病患狀況穩定,留院觀察中 截至中午為止,北市聯醫和平院區收到10名病患、中興院區收到9位病患 症狀都是眼睛刺痛、畏光、頭昏,經急診予以沖洗眼睛後 病患症狀獲得改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60.46
ad24:中午的新聞說疑似硫磺~原來不是 10/14 20:35
lane0429:後來新聞報導說是防狼噴霧劑!! 10/14 20:47
Mcdona1d:這方面的案件權責機關~~~是應該是環保署~~不是消防單位~~ 10/14 22:02
Mcdona1d:想說怎麼會有消防員在現場???大概是在場戒備吧~~ 10/14 22:04
idanny:化災第一個到的一定是消防阿 10/14 22:12
Mcdona1d:如果是因為化學物品引起火災..權責單位當然是消防單位.. 10/14 22:14
Mcdona1d:但是該化學品沒有引起火災..權責單位是環保署.. 10/14 22:15
Mcdona1d:災害防救法3條有寫.不過消防單位也要派人到場戒備比較好 10/14 22:17
idanny:消防法也是有規定要搶救其它亂七八糟災害 10/14 22:19
Mcdona1d:我和i大將會是特考班的同學..一起加油啦~~~ 10/14 22:19
idanny:不客氣 以後請多多關照 10/14 22:35
owenfirefly:羞都爺丟.... 10/14 22:58
CrystalWitch:政府單位最快到的都是消防 Qrz... 10/14 22:59
idanny:消防最快到都是救護班 防禦最薄弱也是救護班 囧 10/14 23:09
wowtot:哇塞= =" 防狼噴霧劑也太猛了一點= = 10/14 23:14
longloveyu:只有環保署權責機關到現場也無法搶救傷患啊!!! 10/14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