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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 在你們和各位鄉民分享救護經驗的同時 不管是好的還是不好的經驗 或是要提出問題和討論 請 將內容適當刪減 不要透露出病人相關資訊   洩露姓名、地址、年籍資料是大忌!      還有   像樓上某篇   寫那麼詳細   認識病人本人的一看就知道了 法源: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35 條 救護技術員及其他參與緊急醫療救護業務之機關(構)所屬人員ꄊ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45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略)  二、(略)  三、救護技術員及其他參與緊急醫療救護業務之機關(構)所屬人員違反   第三十五條規定。  四、(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1.52 ※ 編輯: iwantu 來自: 61.228.121.52 (10/29 14:57)
geneabcdef:不好意思 提供資訊很好 可是標題的公告可不可以改 10/29 14:56
firejacy:齁~~~非版主用公告~~好大的官威阿....被我抓到 10/29 14:56
doctortoo:版規增加...但是冒用公告可以水桶嗎? 10/29 14:57
firejacy:班長居然跟我同時推文.... 10/29 14:57
※ 編輯: iwantu 來自: 61.228.121.52 (10/29 14:58)
longloveyu:所以1樓跟2樓有不尋常關係的八卦原來是真的 10/29 14:58
geneabcdef:我發現你改錯了 請愛用大T 改標題 10/29 14:59
iwantu:拍寫 改過來了 10/29 14:59
geneabcdef:長居然跟我同時推...... 10/29 14:59
david1024:很多病情資料打成這樣家屬一看就知道再說誰,別塑造對立 10/29 14:59
longloveyu:媽的.原PO快刐了我的推文.被我男友發現還得了..!!!XD 10/29 15:00
longloveyu: 刪XD" 10/29 15:00
geneabcdef:板規新增 沒版主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刪推文 科科 10/29 15:01
longloveyu:可是我發現,我並沒有跟你同時推文啊~害我窮緊張 10/29 15:02
geneabcdef:樓上阿呆 10/29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