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ong (咚咚)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Re: [請益] EMT證照有效日期算法
時間Sat Jan 3 00:16:21 2009
緊急醫療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第六條 各級救護員證書格式如附表四至附表六,其效期為三年。
所以新的算法是三年
又
第7條 各級救護員於證書效期三年內,完成下列繼續教育課程者,得由第四
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辦理各該級別救護
員證書效期之展延,並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一、初級救護員:完成附表一所列科目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且其中十二
小時以上為模組二、四、六之科目。
二、中級救護員:完成附表二所列科目達七十二小時以上,且其中三十
六小時以上為模組二、五、七之科目。
三、高級救護員:完成附表三所列科目,每年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三年
累計達九十六小時以上,且其中四十八小時以上為模
組二、四、五之科目。
前項效期之展延,一次以三年為限。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當級別之繼
續教育課程達規定時數,但達較低級別救護員繼續教育課程規定時數
者,得發給該較低級別救護員證書。
第15條 本辦法發布前已取得各級救護員資格證明文件,且於效期屆滿前已完成
相當本辦法所定之繼續教育課程者,得分別向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
二項所定之機關(構)或團體申請換發證書。
這樣~~了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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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複訓還有一個辦法
就是花錢去複訓....
有一些單位有開複訓課
有的單位even一個月 約一期
所以,應該是可以複訓的..
我所知道的是,只要在證照到期之前
完成法定的復訓時數,就可以從證照到期日開始
延長三年的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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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說:
你只需要一分鐘注意到一個人
一小時讓你喜歡上他
一天讓你愛上他
但是你需要花上一生將他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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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8.118
※ 編輯: dhong 來自: 123.50.38.118 (01/03 00:17)
推 open:還好學校1/1才發XD 01/03 00:45
推 carlyu:要翻法條我會啦 我是要問我"目前"的效期是哪時 01/03 02:19
→ carlyu:"且於效期屆滿前" 這個效期應該是我之前複訓完後所訂的吧? 01/03 02:20
推 carlyu:那時候是舊法 所以用舊法的 這個應該沒有問題吧? 01/03 02:23
→ carlyu:如果是新法上路後才複訓 我當然知道直接+3 01/03 02:24
→ carlyu:叮咚大有看懂嗎? 01/03 02:25
→ dhong:樓上的態度請你注意一下,這裡沒有人有義務要幫你解答 01/03 17:10
→ dhong:既然你自己會翻法條,不會看法條解釋嘛?... 01/03 17:11
→ dhong:如果你真的有疑問搞不清楚,為什麼不打電話到你的發證機關呢 01/03 17:12
→ dhong:或是到主管機關去問.... 01/03 17:12
→ dhong:最簡單的方法,你的證上寫到幾月幾號就是到幾月幾號.. 01/03 17:13
→ dhong:sorry..我完全被"要翻法條我會啦" 這句話給怒到 01/03 17:14
推 carlyu:痾...sorry = = 我沒有惡意啦Orz 01/03 23:27
→ carlyu:我是有寫信過去摟... 提出來讓大家討論 畢竟這有點算法條 01/03 23:29
→ carlyu:法條漏洞 01/03 23:30
→ carlyu:再次向您道歉 我大概打的太直了Orz 01/03 23:31
→ carlyu:我主要的意思不是法條本身啦>"< 算是細節之類的吧 01/03 23:32
→ carlyu:問題可以簡化為 "舊法時期複訓後的"延長"一年怎麼算" 01/03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