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in777:我覺得不太會成立 08/05 15:04
推 open:有聽到這個案例 可是不是衛生局才能判定嗎 消防人員倒楣 08/05 15:04
推 shianmin:到時強制送了又告我們藐視人權,未達標準還強制 08/05 15:26
→ shianmin:消防難為 08/05 15:27
推 longloveyu:哈,不可能成立!因為今天是衛生局人員依其專業來判定 08/05 15:34
→ longloveyu:該位患者未達到強制送醫的地步,消防員不過按法令做罷 08/05 15:34
→ longloveyu:就算是家人也不可以妨害他人的人身自由的!何況emt 08/05 15:35
→ rox2:我怎麼看也是覺得不會成立~不過官司會不會打咧~ 08/05 15:35
→ pakiandme:消防人員只是""協助""送醫...並無送醫決定權~ 08/05 20:04
推 UWC:直接送 換被賽奇告 08/05 21:36
→ petrarch:判斷P't免送醫的是衛生所 要賠也是找他們阿 08/05 22:37
推 shuhao83:三峽那一件??反正衛生所說了算 08/06 00:52
→ shuhao83:結果消防局回函:請找衛生局>.< 08/06 00:55
推 tgrfd:依法規,要送不送要看衛生所(除非當下有立即自傷或傷人之虞) 08/06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