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trickleeee:個人感覺有簽拒送了 應該就沒事 不過應該備份三聯單 10/09 14:13
→ patrickleeee:以免家屬等過期銷毀後來找碴 我忘了追訴期多久請專業 10/09 14:14
→ patrickleeee:人士來說明一下 10/09 14:14
→ Szmanda:有簽拒送"法律"上應該不會有問題,但是你也知道台灣是一個 10/09 15:09
→ Szmanda:情>理>法的國家,家屬上媒體哭哭靠盃一下就..... 10/09 15:10
→ ssagesw: 烤雞飛了 10/09 15:33
推 UWC:之前岡山分隊的案例?? 10/09 18:07
→ ATAT:救護記錄表應保存7年 10/10 00:59
推 shinyp:和岡山那件一樣~~ 10/10 09:47
→ forg:岡山那件是患者到院後半小時才過往.... 10/10 12:50
→ sitw:推Szmanda大大,羊肉分隊就是很好的例子,91人員完全照程序走 10/10 12:51
→ forg:並非路程上...只能說出勤的學長是被家屬當標靶打 10/10 12:52
→ sitw:但患者在醫院往生,91人員還是被長官要求去家祭典禮拜一下 10/10 12:53
→ SpetznazX:我們這裡某分隊執勤有開警示燈還被撞都被要求先去道歉了 10/11 23:40
→ SpetznazX:看了只有覺得無奈還是無奈... = = 10/11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