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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恕刪~ 在評論這件事情之前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請先記住: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我們是消防隊,三大任務其中兩項,不是各自獨立的 不要成立專救隊就以為可以獨攬全部的救護 也不要以為救助隊可以處理全部的人命救助 再次聲明:救護和救助是要結合的! CO中毒很顯然的就是需要"排除現場危險因子"和"給予患者適當處置及候送" 1.排除現場危險因子: 除了要排除現場氧氣濃度不足,還要穿待必要之護具 戴NRM進入是未經認可的行為 也就是說假如你戴NRM進入出事了,申誡就來的 官:為什麼不照SOP走?教育不足? 好處是可以快速接近患者 穿戴標準的SCBA是不需要花時間的! 會說這個的代表平常沒在穿戴!根本不花時間 缺點是要等支援 但相形之下安全非常多! 某日劇說過:一命換一命是最笨的救援方式! 至於排除現場氧氣濃度不足就很簡單了 有了SCBA~表示一定有氣瓶到現場 開個氣瓶外加良好的通風~"能做的都做了,濃度降不下來也無法" 最重要的還是個人護具的穿戴和快速將運送出危險區域 2.給予患者適當處置及候送: 這個不用我講了,各位學長的救護技術比小弟好不少 這點就不再著墨 至於被告 如果照著sop來走,至少有個說辭 但沒照著sop來走,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在法庭上,"我覺得"是沒用的! 另外,消防隊的傳承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老學長說的一定要聽,救助訓教的一定有他的道理在 當然也不能抹滅創新做法的研發 但,很不幸的 一個強者EMT或強者消防員 手上都沾滿著患者的鮮血~是無數的案例換來的 要創新,就要有失敗及挫折的覺悟~絕不會有兼顧的! 偶然有所感觸,在此發表小小見解,絕無針對任何人 如有冒犯,深感抱歉! 以上~ -- oooO ────────────── Oooo ( ( ) Oooo ☆專責打火救助☆ oooO ( ) )│ \ ( ( ) ) ★救護始為天命★ ( ( ) ) / │ \_) ) / 新北市特種搜救隊 \ ( (_/ │ (_/ http://ppt.cc/jfDh \_)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28 ※ 編輯: smillangel 來自: 61.60.127.28 (01/30 19:41)
iwantu:唉 就是有人不把隊員的命當命啊 01/30 19:52
edleren:澎湖人好專業! 01/30 20:21
alexlovesky:推杰哥!! 01/30 20:38
idanny:推~法庭上"我覺得"三個字是沒什麼用的 01/30 23:51
shuhao83:法官只在乎『有』或『沒有』,所以自己考量吧~至少我認為 01/31 06:24
shuhao83:快速進入,也可以快速搬運患者至安全地方 01/31 06:24
cokewolf:那部日劇是不是 RESCUE~特別高度救助隊 XD 01/31 17:12
heath119:發認真文有錯字整個氣勢就差了,共勉之。 02/01 09:24
※ 編輯: smillangel 來自: 61.60.127.28 (02/01 13:15)
smillangel:我只找到一個...還有錯字嘛? 02/01 13:15
open:後送? 02/01 14:03
clone29:沒裝備你要怎麼快進快出,有可能快進然後憋氣把人扛出? 02/02 22:01
clone29:如果是我這樣做,應該搬動然後不自覺換氣接著倒下:D 02/02 22:03
hank7663:假小假皮 03/24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