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ireman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日期:5/18 新聞出處: 華視新聞 直接附上超連結好了 http://ppt.cc/C_Kn 這樣會不會被刪文呀~ 我第一次po耶 ^^" 再多個一行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06.87
eugeney:恐龍法官就算了,檢察官也是恐龍嗎? 05/19 23:19
clone29:一碼歸一碼,法官沒錯,救人要緊過程被找到缺失,很遺憾 05/20 00:50
genius117:他只是義工 志工 又沒領薪水 祇是義務幫忙而已..... 05/20 11:17
neepa:如果因為船上救生衣不足而沒救該夫婦 是不是又要被告了 05/20 12:06
genius117:有可能~~反正現在告的目的~~就是為了錢~~就像一堆人 05/20 18:54
genius117:愛把救護車當作計程車使用一樣~~~ 05/20 18:54
clone29:能否串聯要求監察院彈劾消防局(署)不對濫用救護車者裁罰. 05/20 19:37
syun0711:噓他叫叫ABC! 都什麼年代了...CAB很難嗎? 05/21 22:42
syun0711:啊~ 搞笑了...噓錯地方 05/21 22:43
smillangel:記憶中,有法條規定施救者應注意而未注意可罰 05/26 00:10
smillangel:因為你占走了施救空間,讓其他人無法前往施救,就有責 05/26 00:11
smillangel:任 05/26 00:11
p019202174:消防工作在民眾最危急的時侯,在瞬間做出正確的判斷~ 06/07 09:51
p019202174:有誰敢說~執行所有的救災救護勤務中從來沒有小疏失呢~ 06/07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