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ireman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台北市的弟兄 已經有人跟患者收過錢了嗎 這個是不是有什麼公文宣達執行的SOP或是法源依據 還是會因為收費反而造成不能拒送沒有急診的診所? 希望其他縣市也能跟上台北市的制度 看能不能減少一點救護資源被濫用的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77.45
shliau:你可以問問早半年實施的桃園有沒有收過費比較快 12/08 21:57
devil0915:收費有一個問題就是願意付錢的人可以指定去哪裡 12/09 00:49
devil0915:所以應該學國外,收費不是消防局收,是醫院來收 12/09 00:50
devil0915:由醫院來認定該患者是否為緊急傷病患,若否則收費 12/09 00:50
idanny:醫院應該不想幫我們擔這個責任....這樣被瞧的會是他們 12/09 22:06
devil0915:不會被瞧啊,危急個案的條件寫得清清楚楚 12/10 09:59
ddfire:醫院收?!!不可能!!誰推動誰收!沒收到要催繳!! 12/10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