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ilverair: 公殺小 05/27 17:54
→ janjoen: 所以去搜救的人都被當成…… 05/27 17:56
→ silverair: 搜山又不是努力就一定找的到,運氣也是很重要啊 05/27 17:56
噓 HOLLYQOO: 幹你娘....這三小判決 05/27 17:56
推 losel: 我會先教好小孩叫他不要獨攀 05/27 17:56
推 aynmeow: ヽ( ・∀・)ノ很認真的媽媽...小小感動 05/27 17:56
→ O800092000: 這哪招 05/27 17:56
→ xix: 應該讓家屬也參加搜救....這樣至少不會被告 囧 05/27 17:56
→ RAA1144557: 搜山所有花費要不要先出? 05/27 17:57
噓 Wii: ......... 05/27 17:57
推 kilva: 這次判決會讓之後的山難搜救更有效嗎? 05/27 17:57
噓 f1234518456: ............誰叫你要上山 等死不是剛好 05/27 17:58
→ janjoen: 那麼多人去幫你找兒子,還真好意思告 05/27 17:58
→ Sazabie: 恐龍法官 05/27 17:58
→ xix: 這判決會讓以後過不下去的人專門去山上躲貓貓 05/27 17:58
噓 maximal: 以後規定使用者付費 05/27 17:58
噓 F100: 要爬山就要有可能遭遇不測的準備 05/27 17:58
噓 silverair: 媽的這和之前流產案有什麼兩樣? 05/27 17:58
→ Rinehot: 比較好奇那兩個人怎麼找到的 05/27 17:59
→ Wii: 不過我贊成台灣搜救的資源不足 要增加經費 05/27 17:59
推 DevilCool: 我覺得還ok阿~人家都論文式寫出現行搜救制度的問題 05/27 17:59
→ maximal: 搜救要花很多人力物力 05/27 17:59
噓 g80123: 以後搜救請找山友謝謝 05/27 17:59
→ enzo31182: 扯 05/27 17:59
推 cashliu: 推家屬和法官 05/27 18:00
→ ChenWay: 內文都不看就開始批評家屬 05/27 18:00
噓 IsadQQ56: 馬狗施政不利 訴請國賠 05/27 18:00
→ DevilCool: 267萬請人家寫個制度改善計畫已經算超便宜了 05/27 18:00
噓 Leeng: 山雞 雞巴的雞 05/27 18:00
→ Civan: 入山前先繳千萬保證金還比較實在 避免一些廢物入山 05/27 18:00
推 blackwindy: 數據會說話 比這邊一堆魯蛇嘴砲有用 05/27 18:01
噓 meredith001: 白姑山那種地方一個人去爬還敢告... 05/27 18:01
推 cashliu: 顯然鬼島風景還是理盲+文盲居多,不EY 05/27 18:01
推 puppy2891: 推家屬 有些公家機關 可能就是官僚心態 05/27 18:01
推 minchien311: 請看內文,不要只看標題就下判斷 05/27 18:01
推 bladesinger: 當時的八卦版可是噓爆了無能,現在又反過來 科科 05/27 18:01
→ ta29: 推動入山保證金制度 05/27 18:01
噓 silverair: 我承認制度有問題沒錯,問題是下層警消出生入死,新聞 05/27 18:02
→ silverair: 寫草菅人命? 05/27 18:02
噓 ChrisJericho: 你啊罵勒 你自己去救 哪個白癡法官判的 05/27 18:03
推 solsol: 甘 還真的國賠成功耶 05/27 18:04
→ dashiea: 記得那時有傳出一些消息,指責家屬都亂指揮,一下子要搜救 05/27 18:04
噓 Zhang274: 感覺就算救到也會被告...真的鬼島不意外了 05/27 18:05
→ dashiea: 往東,一下子往西,還有搜救人員想下切溪底去找,結果家屬說 05/27 18:05
推 miky: 制度有問題不去推動制度改革 提告就把制度問題就解決了 真好 05/27 18:05
噓 panzerbug: 慘 05/27 18:06
噓 Ives20130: 他是那個迷路第一件事不是求救而是打給馬子的那個? 05/27 18:06
→ dashiea: 他們家的小孩很有登山觀念,不會下切往溪底走 05/27 18:06
→ solsol: 有遺書,寫了什麼? 05/27 18:06
推 championtsai: 判得好 這篇有很多恐龍鄉民 05/27 18:06
→ dashiea: 結果...山友入山幫忙找,下切溪谷就找到了 05/27 18:06
噓 Sungsaikit: 幹 上訴啦 05/27 18:06
→ solsol: 存活30天會遺書只簡單寫幾個字? 05/27 18:06
推 puppy2891: 山友 二天就找到人 /VS 51天還找不到 不了了之? 05/27 18:07
→ james732: 想找判決書來看不過不知道怎麼找....... 05/27 18:08
→ F100: 制度不佳就要改制度,判國賠倒頭來也是搜救人員要賠 05/27 18:08
噓 Dannyx: 可悲 05/27 18:08
推 lovetweet: 看一些資料,動員的人都走登山道,沒人要查溪谷 05/27 18:09
噓 eddieyu: 無言 05/27 18:10
→ lovetweet: 結果還是家屬自費找人去查溪谷ㄠ找到的 05/27 18:10
噓 qwesd611: 敢法官自己去救 05/27 18:11
推 lovetweet: 家屬應該無法接受人其實活了一個月,但沒人找到他 05/27 18:11
噓 ebod221: 幹,家屬有自己去救嗎,沒有的話先檢討自己吧 05/27 18:12
→ Sazabie: 走登山道是為了找人,會查溪谷就只能預期撿屍體 05/27 18:13
推 silverair: 查了一下是打給女友的那位 05/27 18:14
推 ronnywang: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國字第30號 05/27 18:14
→ ronnywang: 判決書應該要過幾天才會上線,案號是這個 05/27 18:15
推 Junticks: 有沒有舊聞可以看啊……我覺得這篇新聞有點片面耶 05/27 18:15
※ deerdriver:轉錄至看板 Hiking 05/27 18:16
→ RAA1144557: 谷歌 白姑大山 張博崴 05/27 18:17
→ deerdriver: 沒活到一個月吧 印象中是沿溪谷弄濕身體冷死的 05/27 18:19
→ DBSS: 王建煊:真希望法官家裡多遭遇一些不幸的事 套用在這剛好啦! 05/27 18:26
噓 heath119: 不要山難,就不用搜救。就這麼簡單 05/27 18:27
→ Sazabie: 被人找到時,營地還有腐爛的食物,加上帳蓬根本沒弄起來, 05/27 18: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eath119 (111.82.215.183), 05/27/2015 18:27:38
推 neepa: 所以以後山搜救自己找山友就好了 打什麼119?! 勃威媽媽~ 05/27 18:49
推 patrickleeee: 碼的 怪搜救人員哩 自己去搜阿 以後不要打119 05/27 19:00
推 open: 山搜一定要找伯威媽媽 我可以稱她台灣山搜之母嗎? 05/27 20:51
推 Riefu: 照這樣判,在大小劍山難那件家屬也會又出來告吧 05/27 21:51
推 fireGG: 幹~我分隊時常救溺~下次會不會被刁民告呢??Q0Q 05/28 08:56
推 kungfutofu: 推山搜之母啦! 05/28 10:03
推 neepa: 樓上好胃口 05/28 12:16
推 Mercuryben: FB消防阿呆的圖真貼切 沒有人負責 就讓消防人員來擔 05/28 17:34
→ Mercuryben: 又要做又要被嫌到有剩 聖人也會發火 搜救的消防辛苦了 05/28 17:35
推 formosafire: 以後山難救援時,一定要請家屬一起上去協助搜救,被 05/28 18:08
→ formosafire: 告時,家屬也列入被告!! 05/28 18:08
→ katrina1841: 2天找到也是排除前面51天的路線得來的結果好嗎,喊 05/29 10:56
→ katrina1841: 著搜溪谷,別件看到路不好走就說有事要下山不找了, 05/29 10:56
→ katrina1841: 還不是留警消繼續找 05/29 10:56
→ nardus: 只能說台灣消防裝備仍嚴重不足;要是美方搜救早就用空勤的 06/17 06:23
→ nardus: 生命探測儀器找到人了 06/17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