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ep125 (羊怪)
看板FishShrimp
標題[新聞] 不能亂抓!公園釣魚 觸竊盜罪遭逮 嚇壞釣客
時間Sun Feb 22 15:52:21 2009
更新日期:2009/02/22 13:11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公園裡的魚不能亂釣!因為這是偷竊行為,屏東市一名黃姓男子到公園池畔釣魚,
他不知道魚隻是屬於公物,所以釣魚是偷竊行為,員警據報到場將黃姓男子依竊盜
現行犯逮捕送辦,把他嚇壞了。
公園水池內的吳郭魚和錦鯉每一隻都是又大又肥,為了防止有民眾垂釣,縣府特別
豎立一塊告示牌,但是一名黃姓男子來到公園,卻沒看到池畔旁的告示牌,帶了魚
線就直接園池畔釣魚,這樣的舉動立刻被警方依竊盜現行犯逮捕。
黃姓男子不知道在公園內釣魚會觸法,強調自己只是把魚釣上岸後,再放回池中,
他擔心會留下前科,被帶到派出所時一直向警方求情,但由於魚隻都養在縣管公園
裡,所以魚都是屬於公物,男子被員警目擊在公園裡釣魚,的確觸法。
派出所員警指出,「我們派出所也是有接到偷釣魚報案的困擾,平常大部分第一次
我們都會勸導,勸導如果不聽,那當然我們是依法處理。」
黃姓男子聲稱不知情才會帶魚線去釣魚,不過像他這樣情形已經不是先例,附近遊
客希望縣府能夠想想辦法,以免再有不知情的民眾誤觸法網。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稚惠)
-----------------------------------------------
不知道只有屏東還是全台灣都一樣~"~
怕怕
--
★ ★ ▂○●● ★ ★ ★
★ ◥◣●○● ★ ★
╭──╮
★ * ◢^ ◤●○●● * ╭──────────╮
ω ★
│
咩~~>
Υ ○●○●○● ∞ <
咩~.
叫我小羊妹^Q^│
★ Υ
╰──╯
\|/◥█○●○●○ \|/╰──────────╯
﹨|∕
lambier製 ◤ ◥ 羊怪批兔個板→sheep1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00.211
推 waterfantasy:那人是想釣想瘋了嗎...公園從我國小就不能釣了 02/22 15:59
→ waterfantasy:不過在我小學2年級前那時候公園還可以釣 我也釣過 02/22 15:59
→ waterfantasy:都是小尾的珍珠石班 02/22 15:59
推 shiftdog:我現在才知道 受教了 02/22 16:35
推 KillerG:改天記得 把螞蟻也列成公物 踩死就抓去送損毀公物 02/22 20:34
推 power114:我都在台南公園釣魚耶 該不會下一個上手銬的是我=_= 02/22 21:26
→ sucao:我記得台南公園有立牌子說開放垂釣耶~ 02/22 22:35
→ zozasa:是"歡迎垂釣" @@ 02/23 04:40
推 forthday:@@ 那請問在內湖的大湖公園垂釣也算是違法的行為嗎? 02/23 04:59
→ amadisyeh: 那裡有開放的釣魚區 ( 有 ABC 3 區) 02/23 07:02
→ amadisyeh:如果那些魚是公物 釣他們是竊盜 那魚沒照顧好..是不是 02/23 07:03
→ amadisyeh:該有人出來負責 02/23 07:03
推 NORINAKAMURA:明明就有牌子寫不准釣 = = 02/23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