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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銀被合併還不是把該全民共享的利益交到財團手上 為何今天北銀不是釋股呢? 再者超過11天就是程序沒問題 這11天是怎麼定出來的 兩家和五家財團的差別又在哪裡呢? 又廣告應該登多大才算醒目 還有北市府完全沒公開評選過程 這也不符行政程序 最後 北銀整體體質及經營比富邦金當時所擁有的富邦銀好上許多 何以將經營權拱手讓人 還大言不慚的說是為了北銀的未來 何況經營權都讓人了 未來再好有何用 北市府作業沒有瑕疵 那是他們自己說的 其他人都說有瑕疵 不一樣的只是監察院不敢拔虎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9.176
eastwest:待我蒐集資料後再跟你辯論 推 140.112.25.21 11/20
eastwest:不同性質的兩案只能比公平 不能比程序細節 推 140.112.25.21 11/20
Akai:看不懂看不懂....好想看懂....:~~~~ 推 61.224.64.221 11/20
Akai:股票資產併購...好困難... :( 推 61.224.64.221 11/20
eastwest:總之 看你用什麼立場來看問題了 推 140.112.25.2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