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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JU-DOLA93 看板] 作者: CHOCOLATELIN (忙碌的小君) 看板: FJU-DOLA93 標題: [情報] 95學年度新生盃羽球賽 時間: Sat Oct 7 22:48:09 2006 九十五學年度新生盃羽球賽競賽規則 一、 宗  旨:為推廣羽球運動,促進學生積極進取的精神及身心的健全發展,提 倡運動風氣,並藉此活動促進新生感情交流,發掘羽球好手。 二、 指導單位:輔仁大學課外組 三、 主辦單位:輔仁大學羽球社 四、 比賽時間: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六)14:00~十月二十九日12 點前 五、 比賽地點:中美堂 六、 參賽資格:(一)凡本校九十五年度正式註冊之入學新生(含研究生、轉學生)均可報名。(如有偽造不實者,經查明證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體育學系以不具羽球運動績優保送或羽球專長身分之學生參賽為限。 七、 報名方式:請以藍筆或黑筆正楷填妥報名表後,於九十五年十月十八~二十日 親自至中美堂外受理報名。聯絡人電話:0989121875(林怡君)電話 僅供詢問比賽相關事宜。為防作業疏失不另接受電話報名 八、 比賽制度 : (一)賽項:分為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雙打可搭一名 非大一生);最多一位新生可報兩點。        (二)計分:單打十五分制;雙打二十一分制。 (三)抽籤:十月二十三日晚上六點由活動負責人林怡君和 社團幹部公開替參賽抽籤,排定賽制 九、 比賽規則: (一)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舊制羽球 規則。 (二)每勝場一局得積分兩點,敗一局得積分一點,棄權者積分零點。 (三)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其參賽成績 不予計算,往後之出賽權亦取消。 (四)積分相同時,判定勝負之優先順序說明如下: A.(勝點和)除以(負點合)之商大者獲勝。 B.(總勝局數)除以(負點合)之商大者獲勝。 C.(總勝分)除以(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D. 若上述方法皆無法比較出勝負時,以抽籤決定勝負 十、 獎勵:各組報名隊數不足四隊則取消賽項。 報名隊數四隊以上五隊以下取二。報名隊數六隊以上取前三。 十一、 申訴:比賽產生本規章未明文規定之爭議時,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決。 十二、 一般規定: (一) 選手若遇問題球,需先喊暫停,並且告知裁判,由裁判判 定此問題球。 (二) 參加比賽選手憑【學生證】進場比賽,若有資格不符者,取 消參賽以及得獎資格。 (三) 參加比賽選手應於賽前到達比賽場地,如經三次唱名未到者ꔊ H棄權論之。 (四) 本次比賽各隊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及損壞,大會 概不負責。 (五) 比賽如遇問題以羽球社裁決為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十二、比賽服裝之規定: 參加比賽選手需著運動服裝,不得穿拖鞋參加比賽;違者取消參賽以及 得獎資格。 十三、附則: (一) 若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即取消該原繼續比 賽之權利。 (二) 比賽期間若有球員互毆或污辱裁判等情形發生,按規定停止 該球員出賽,並報請學校議處。 (三) 參賽球員請隨出賽帶妥學生證,以備於比賽期間隨時接受查驗。 ꄠ ]四)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由羽球社視實際需要另行公佈或通知。 ~快報~95/12/09~95/12/10校園盃羽球賽~敬請期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76.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76.56